糊紙

糊紙在全臺有 6 件傳統工藝登錄個案,分布於臺南市、臺北市、高雄市、嘉義縣、新北市、金門縣,公告保存者各不相同。開放資料另逐位載明了 10 位保存者的理由原文。

神酷台灣民俗信仰知識系統

示意圖,非任何一件登錄個案的照片。

登錄個案一覽

個案名稱公告機關類別公告保存者最早公告
糊紙
臺南市
臺南市政府傳統工藝王明賢、洪銘宏 (歿)、吳文進2014-02-24
糊紙
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傳統工藝張秋山、李清榮2019-11-08
糊紙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傳統工藝陳志良2022-08-16
糊紙
嘉義縣
嘉義縣政府傳統工藝蔡承哲2025-08-05
糊紙工藝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傳統工藝辜照雄(歿)、張徐沛2013-09-25
金門傳統糊紙
金門縣
金門縣政府傳統工藝翁文標2018-01-04

逐案的公告內容

糊紙 臺南市

〈糊紙〉經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王明賢、洪銘宏 (歿)、吳文進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南市將軍區

公告日期:2019-07-01(府文資處字第1080730204A號)、2014-02-24(府文資字第1030128339B號)、2014-02-24(府文資處字第1030128339C號)

登錄理由

王明賢: 1、 熟稔傳統竹篾編織糊紙藝術,立體造型之技法最為拿手,作品以紙偶、醮騎、王船為大宗,色彩豐富,造型典雅,且肌理紋路細膩,具傳統藝術性。 2、 立體造型能根據傳統工法、材料,加上創新且兼顧環保觀念,形塑出特殊性風格。 3、 為臺南鹽分地帶糊紙最具活力者,作品與道士團密切合作,提供廟會喜慶糊紙,硬胚技法為最主要特色,具有地方性色彩。 洪銘宏: 1、 工藝手法細膩精巧,嫻熟各尺寸作品製作。作品色彩豔麗,精緻氣派,紙偶形態生動,造型具有藝術價值,充分表現糊紙工藝之藝術性。 2、 藝師糊紙作品結合宗教民俗人物,技法優秀能表現傳統藝術特色,具有特殊性。 3、作品之故事取材以在地題材為主,搭配家傳糊紙手藝,具在地性色彩。 吳文進: 1. 具備糊紙工藝技術,且製作精良,內含思考依據與邏輯。 2. 熟知相關知識並能正確體現糊紙技藝與文化。 3. 為臺南糊紙名師,並為金登富重要傳人,作品形神兼備,有脈絡可循。

歷史沿革

糊紙在民間有很多不同的稱謂,如紮作、糊紙、紮紙、紮紙庫、紮罩子、彩糊等。廣義的紙紮包括彩門、靈棚、戲台、店鋪門面裝潢、匾額及紮作人物、紙馬、戲文、舞具、風箏、燈彩等等。狹義的紙紮指的是喪俗紙紮,主要指用於祭祀及喪俗活動中所紮制的紙人、紙馬、搖錢樹、金山銀山、牌坊、門樓、宅院、家禽等焚燒紙品等等。 歷史上,不同時期的紙紮稱謂及主要用途不盡相同。北宋稱為「裝鑾作」、「打紙作」、「冥器作」、「紙鋪」等;明代則稱「紙紮鋪」、「紙馬鋪」、「紙馬香鋪」等,並稱專門從事紙紮製作的人稱為「紮彩匠」。 臺灣民間紙糊藝術除了燈籠、雨傘、扇子、風箏等少數生活實用或娛樂用品外,其他大多與宗教有關。目前較常見的有:喪事所用的紙人、紙馬、紙轎、紙厝等,普渡所用的紙觀音、寒林院、同歸所、大士爺、水燈等,建醮所用的神明神像、天師爺、護壇十騎、護衛士兵、王船等等,用途相當廣泛。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規定。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至3目。

這一案的保存者

王明賢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將軍區

依2014年公告無認定理由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1.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 2. 「傳統藝術民如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至3目。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王明賢

洪銘宏 (歿)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中西區

依2014年公告無認定理由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1.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 2. 「傳統藝術民如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至3目。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洪銘宏 (歿)

吳文進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學甲區

1. 具備糊紙工藝技術,且製作精良,內含思考依據與邏輯。 2. 熟知相關知識並能正確體現糊紙技藝與文化。 3. 為臺南糊紙名師,並為金登富重要傳人,作品形神兼備,有脈絡可循。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1.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3項。 2.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吳文進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糊紙 臺北市

〈糊紙〉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張秋山、李清榮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北市

公告日期:2019-11-08(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830393431號;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930107231號更正)

登錄理由

1具有藝術價值:糊紙能呈顯紙藝、材料及繪畫之美,普遍應用在民間傳統宗教祭典及生命禮俗,具藝術性及實用性。 2.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糊紙能呈顯擬真的具象工藝,具有豐富之文化意義與工藝價值,顯著反映地方美學。 3.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糊紙是臺灣社會喪俗文化中的代表性技藝,喪禮儀式結束,紙紮伴隨親人的不捨與掛念,一起燒給另一個世界的往生者,獨特且帶有禁忌色彩,顯著反映漢人族群之信仰、宇宙觀。

歷史沿革

一、張秋山匠師所製作的糊紙作品,承襲茂興齋四代的製作傳統,不僅技術熟練製作出民間需求的各項糊紙類型,就人物、屋厝的造型比例,用色搭配上皆充滿著傳統美感特質。茂興齋為台北地區罕見的百年糊紙之家,延續四代並朝第五代傳承的茂興齋糊紙技術,在張秋山達五十年以上的糊紙製作傳承上,保留相當多臺北地區傳統糊紙重要的內涵與地方色彩。 二、李清榮匠師習藝融合了金門、臺南、臺北等地糊紙傳統技術,優良技藝成為匠師仿效風格特色。其因應民間社會就建醮、法事、喪葬、歲時等需求進行糊紙製作,其中特別是大士爺等神像人物像的風格及技法最具特色,不僅作工精細同時講求立體感,透過豐富的紙材運用及人物肢體角度的裝置,發展成為具備獨特個人特徵的糊紙風格。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張秋山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北市大同區

一、張秋山匠師所製作的糊紙作品,承襲茂興齋四代的製作傳 統,不僅技術熟練製作出民間需求的各項糊紙類型,就人 物、屋厝的造型比例、用色搭配上皆充滿著傳統美感特質。 二、茂興齋糊紙店為臺北地區罕見的百年糊紙之家,張秋山匠師傳承父執輩的手藝,糊紙世家的背景讓張秋山匠師有機會前往大臺北各地施作大型靈厝糊紙。 三、張秋山匠師施作的大士爺、靈厝的風格完全體現了臺北各地糊紙藝術的地方色彩。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項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張秋山

李清榮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北市大安區

一、李清榮匠師習藝融合了金門、臺南、臺北等地糊紙傳統技術,優良技藝成為匠師仿效風格特色。 二、李清榮匠師因應民間社會就建醮、法事、喪葬、歲時等需求進行糊紙製作,其中特別是大士爺等神像人物像的風格及技法最具特色。 三、李清榮匠師的糊紙製作,不僅作工精細同時講求立體感,透過豐富的紙材運用及人物肢體角度的裝置,發展成為具備獨特個人特徵的糊紙風格。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項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李清榮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糊紙 高雄市

〈糊紙〉經高雄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陳志良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

公告日期:2022-08-16(高市府文資字第11131539101號)

登錄理由

1.糊紙作品雖多數必須配合宗教儀式,最後在火化中解除它的「替代性」任務,但仍有精緻的作品會被長久保存,可以當擺飾或開光點眼成為供祭拜的神尊。因多元運用竹紙工藝,用色大膽、鮮豔,呈現地方美學,更擁有高度藝術性。 2.糊紙工藝品廣泛運用於漢人生命禮俗、生活祭儀及酬神醮典等,與傳統生活文化結合,反映族群之生活特色,高雄市亦有多位實踐者。

歷史沿革

「糊紙」一詞代表工藝技術,也是這一行業的名稱,在《安平縣雜記》、《臺灣通史》等文獻資料中,都稱這項技術及行業為糊紙,其店為糊紙店。其工藝以竹篾做骨架,其外再糊上各式色紙塑製而成。製作過程的一開始是先處理竹材,師傅會將竹材加工成竹蔑或細竹條,再視所要製作的物品型態,進行骨架的製作,以玻璃紙條或棉布條等作為紙根,紮綁柔軟有韌性的竹篾形成骨架,再用將報紙、粗紙、棉紙或模造紙等底紙全面糊上漿糊,黏在骨架上,乾後形成初胚。初胚之上再運用貼、繪、剪、摺、雕、塑、寫等等功夫,做出細胚,然後加以整修、裝飾,形成一件擬真的立體藝術品,「糊」的功夫在整體技術中佔最重要一環。 在臺灣,糊紙廣泛運用於漢民族的生命禮俗、歲時祭儀及酬神醮典等,十分能反映族群之文化特色。臺灣糊紙應用廣泛,橫跨陰陽兩界,有用於喪事,作為送給往生者禮品的靈厝組,又稱「功德紙」;用於民間信仰的醮典法會,作為護壇驅魔神尊、元帥神等替身的「醮紙」;用於釋道教普度,為度化孤魂野鬼而設的大士爺、普度山,以及亭、院、山等「普度紙」;用於歲時習俗的仙佛、動物、山、厝、器用等等「紙路」,還有用於祭解除煞的亭、關、城、橋等「小事紙」。雖然多數必須配合宗教儀式,最後在火化中解除它的「替代性」任務,有稍縱即逝的工藝特性,但仍有精緻的作品會被長久保存,可以當擺飾或開光點眼成為供祭拜的神尊。 目前臺灣許多縣市皆保存這項工藝,除了有不同派別外,製作技術不太相同,其中不乏百年老店與技藝精湛者。金門、澎湖和北部糊紙師傅通常為專職工作,中南部有專職,更多是道士、法師兼做,可說是不一樣的文化現象。各地都有糊紙店家,其中又以雙北、臺南最多。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3、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陳志良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高雄市前鎮區

1.陳志良承傳家族技藝,兼擅糊紙及道士儀典,掌握核心知識。在糊紙技藝方面,除自家之姿態手路,亦拜師臺南糊紙大師洪新發(阿九司),學習軟胚派紙偶的架式與衣摺路,另私下觀摩臺南道長兼糊紙師傅金登富的硬胚派製作技術,作品能兼容各家所長,而且還在不斷學習、觀察與揣摩他人作品的精華之處,深得傳統糊紙藝術精髓。其糊紙藝術技法到位,熟知並能正確體現糊紙工藝登錄項目之知識,能力態度均值得肯定。 2.陳志良糊紙工藝,承自家族世代相傳。而家族工藝技術則是於19世紀後期習自鹿港匠師,生根高雄,至今傳承四代,傳承脈絡清楚,具有地區性特色。除了家族世代內傳外,向外進行收學徒,開枝散葉。其具有強烈傳習及推廣熱忱,亦已持續透過手稿、繪圖等方式紀錄技藝與道士內涵傳承予子。 3.陳志良就習藝系譜、技藝表現形式及傳統內涵而言,皆符合文化脈絡,為高雄地區糊紙工藝之代表性藝師。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陳志良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糊紙 嘉義縣

〈糊紙〉經嘉義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蔡承哲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嘉義縣朴子市

公告日期:2025-08-05(府授文資字第11402019813號)

登錄理由

1.具有藝術價值:糊紙工藝技法多樣、繁複,具藝術性及實用性。 2.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糊紙在臺灣應用廣泛,與宗教信仰、生命禮俗密切相關,反映地方生活特色。

歷史沿革

糊紙工藝技法多樣,普遍應用在民間宗教祭典與生命禮俗,具藝術性及實用性。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蔡承哲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嘉義縣朴子市

1.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熟知傳統知識,並將傳統技法結合自身建築背景知識,擅長運用不同材料的特性進行發想與雕塑。 2.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積極開班授課及演講,致力於傳統技藝推廣。 3.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精巧掌握糊紙技藝且持續精進。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的保存者蔡承哲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糊紙工藝 新北市

〈糊紙工藝〉經新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辜照雄(歿)、張徐沛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市板橋區

公告日期:2019-09-25(新北府文資字第10817548413號)、2017-11-30(新北文資字第1062271158)、2013-09-25(北府文資字第1022679865號)

登錄理由

辜照雄 一、辜照雄所糊製的紙偶與獸類,用色大膽,喜歡對比的感覺,再加上因皺摺而產生的光影,更具飄動感,尤能掌握人獸神韻,具有藝術價值。 二、辜照雄向父親辜遠藤學習簡單的糊紙技術,續追隨師祖陳財學習精進糊紙厝技藝,後期又與張徐沛藝師長期配合,在新莊一地展現地區性的糊紙工藝特色。作品具時代或流派特色,並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三、1990年代以後長期在新北市新莊區協成糊紙店和臺中市清水區三塊厝糊紙世家協助製作紙偶,作品分佈區域以中北部為多,其純熟的技藝充分展現臺灣本地民間生活文化特色,且作品能與民間信仰生活當中的祀典法會、生命禮俗緊密結合,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張徐沛 一、張徐沛先生生長於臺北市大龍峒「茂興齋」糊紙老店,從小耳濡目染,累積數十年之經驗,深得傳統糊紙藝術精髓,技法著重於作品旨趣及形意表達,頗具生命禮俗及廟宇器用的質樸之美,尤其於純熟之傳統技藝中,無論宮殿建築,乃至人物、屋宇、草蟲、烏獸等,無不精心考究,唯妙唯肖,栩栩如生,能體現對於人靈世界的誠心尊重與傳統工藝之美好意境,具藝術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具有藝術價值者」之登錄基準。 二、張氏家學淵源以糊紙維生,傳至兒輩已達四代,技法小至劈竹,大至成形之彩繪或泥塑,始終堅持手工古法,除依循傳統技法進行傳統糊紙藝術外,亦因應不同需求,進行各種形式之製作,發揚傳統糊紙工藝之精隨,於崇尚快速之時代尚能堅守本業,尤顯特殊而珍貴,具特殊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目:「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之登錄基準。 三、民國70年代遷居新莊,仍依循家傳開設新興糊紙店,具有數個世代的工藝傳承背景,堅持遵循古法製作糊紙作品,表現傳統藝術之價值與美感;該店技藝早已聲名遠播至北臺及桃竹一帶,特殊之技藝形成獨立風格,色彩豐富,簡潔生動,儼然為地方此道之代表,具地方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之登錄基準。 四、除堅持傳統製作之形式與技法之表現外,並配合時代演變,積極創新,以延續傳統藝術之價值與美感,能體現糊紙傳統藝術之價值,具有綿延發展之能力。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其他(上述基準外之價值)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這一案的保存者

辜照雄(歿)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工藝〉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新北市深坑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62368027

一、辜照雄從事糊紙工作數十年,具有多年的執業經歷,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陸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留下豐富的作品與紀錄,值得傳承與保存。 二、辜照雄年逾七十,雖曾中風,現仍在新莊協成糊紙店承接外界所委託製作,訪視時演示紙偶製作技藝相當精巧,應可勝任傳習工作,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 三、辜照雄擅長醮典、藝閣使用之紙偶工藝,靈動輕巧,頗能呈現臺灣民俗文化脈絡,為新北市所轄少見資歷較深、成就俱佳之紙糊藝師,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工藝〉的保存者辜照雄(歿)

張徐沛為開放資料所載〈糊紙工藝〉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新北市新莊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22679865

依2013年公告登錄理由: 一、張徐沛先生生長於臺北市大龍峒「茂興齋」糊紙老店,從小耳濡目染,累積數十年之經驗,深得傳統糊紙藝術精髓,技法著重於作品旨趣及形意表達,頗具生命禮俗及廟宇器用的質樸之美,尤其於純熟之傳統技藝中,無論宮殿建築,乃至人物、屋宇、草蟲、烏獸等,無不精心考究,唯妙唯肖,栩栩如生,能體現對於人靈世界的誠心尊重與傳統工藝之美好意境,具藝術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具有藝術價值者」之登錄基準。 二、張氏家學淵源以糊紙維生,傳至兒輩已達四代,技法小至劈竹,大至成形之彩繪或泥塑,始終堅持手工古法,除依循傳統技法進行傳統糊紙藝術外,亦因應不同需求,進行各種形式之製作,發揚傳統糊紙工藝之精隨,於崇尚快速之時代尚能堅守本業,尤顯特殊而珍貴,具特殊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目:「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之登錄基準。 三、民國70年代遷居新莊,仍依循家傳開設新興糊紙店,具有數個世代的工藝傳承背景,堅持遵循古法製作糊紙作品,表現傳統藝術之價值與美感;該店技藝早已聲名遠播至北臺及桃竹一帶,特殊之技藝形成獨立風格,色彩豐富,簡潔生動,儼然為地方此道之代表,具地方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之登錄基準。 四、除堅持傳統製作之形式與技法之表現外,並配合時代演變,積極創新,以延續傳統藝術之價值與美感,能體現糊紙傳統藝術之價值,具有綿延發展之能力。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工藝〉的保存者張徐沛

國家文化資產網〈糊紙工藝〉(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金門傳統糊紙 金門縣

〈金門傳統糊紙〉經金門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翁文標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金門縣金城鎮

公告日期:2018-01-04(府文資字第10601041923號)

登錄理由

1.金門的糊紙發展始於清朝時期,當時京戲盛行,便開始有一些官員的子弟由金門訂製後送給大陸一些長官,有的買去送新厝落成,新官上任送尪仔齣如「馬上封侯」,新婚送「狀元夫人」,祝壽送「財子壽」等這些部分,因此這項工藝傳承至今,具可追溯歷史脈絡、顯現持續累積與發展之軌跡。 2.金門的糊紙藝師有接觸紙偶細工,靈厝裡面有加紙偶部分,如尪仔窗、祈求吉慶組、加官進祿組等尪仔戲齣,內容精采度與精緻性具有傳統風格及藝術價值。 3.金門原屬泉州同安管轄,地理位置與臺灣本島的隔離,在技法、材料使用上也產生差異,臺灣普遍用紙糊,金門都用布做,金門的手法明顯比臺灣精緻,也多保留了古樸的傳統味道,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歷史沿革

臺灣本島環境社會變遷快速,土葬逐漸為火葬所取代,環境的重視、 美觀的要求與改變,加以糊紙藝師、殯葬業者與道士競爭激烈,彼此削價之下,製作出的糊紙作品越來越簡易、粗糙,取而代之的華麗紙板印刷卻深受現代人喜愛,紛紛追求紙板印刷出來的現代簡易糊紙商品;傳統糊紙藝師生意逐遭蠶食,壓縮了藝師的生存空間,難以養家糊口,亦讓糊紙工藝無法繼續傳承,技藝精湛的老藝師禁不起歲月的折騰,逐漸離開人世,在後繼無人的狀況之下,糊紙產業維繫面臨存續的危機。 金門糊紙也受臺灣印刷成品的影響,但因地理歷史環境等因素,比臺灣多保留了一點古樸的傳統味道。目前糊紙坊數,尚處於一個均衡的狀態,居民對傳統的信仰,糊紙藝師對作品的堅持,讓金門地區的糊紙仍保有傳統風格,也因為與臺灣本島的隔離,在技法、材籿甚到使用上也產生差異,甚而比臺灣精緻,在社會發展快速變遷之下,金門糊紙相對具有保存價值。 (資料來源:金門縣傳統工藝普查表)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法令依據: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規定。

這一案的保存者

翁文標為開放資料所載〈金門傳統糊紙〉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金門縣金城鎮

1、翁文標藝師的技術傳承自父親翁享杭,他9歲便跟隨父親工作,剛開始只能幫做一些簡單的粗製活,16歲便已經學到了糊紙的各方面技藝,民國之後兩岸不通,一些材料都須自製,如尪仔頭,各種表情如哭、笑、開口、合口、歪嘴、斜目等,都要做出表情,才能產生生動的尪仔齣。在這種情況下,翁文標也擁有捏塑土模的功夫,後來他各類糊紙製作都擅長。具該登錄項目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 2、翁文標藝師所糊製的王船做工繁複且屬傳統樣式,船身線條優美,內部配件立體、完整而熱鬧,用竹與紙的配合,表面上看起來很簡單,然而很多人學的只是基本動作,只會基本功,這門技藝在他心目中是很寶貴也是文化的一部分,當中的學問很廣博。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 3、翁文標藝師專長糊製一般醮儀、王醮、海醮、奠安、喪禮等慶典儀式之糊紙,所做作品精緻度深獲地區民眾肯定,且始終堅守於傳統糊紙工藝上的精神與製作能力,於民國100年翁文標獲登錄為「重要傳統藝術暨文化資產技術保存者」。在該登錄項目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

國家文化資產網〈金門傳統糊紙〉的保存者翁文標

國家文化資產網〈金門傳統糊紙〉(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