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案的公告內容
獅頭製作 臺北市
〈獅頭製作〉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洪來旺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北市北投區
公告日期:2009-12-03(府文化三字第09830426702號)
登錄理由
1.保留傳統工藝技術,技藝精美,精通武術,是舞獅者,也是獅頭製作者,獅頭製作經歷七十餘年完成上千件,經驗豐富,且製作之獅頭吉祥威武,具實用性及美感。
2.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具藝術性、特殊性、地方性等條件,故通過登錄為傳統藝術保存者。
歷史沿革
舞獅的傳統早在漢朝的百戲中,就有類似舞獅的「角觝戲」之記載,在唐朝則正式出現舞獅的記載。台灣獅陣的發展背景,則和清代的生活環境有關,當時盜匪橫行,族群之間械鬥十分嚴重,因此鄉里為了抵禦外來侵犯,便設立武館以訓練子弟保衛家園;加上農業社會中休閒娛樂少,因此武館往往結合武術及獅陣等,讓弟子在閒暇之餘既可強身也可娛樂,因此在農村之中便廣為流行。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獅頭製作 臺中市
〈獅頭製作〉經臺中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陳銘鴻、江岳哲、林煙朝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中市大甲區、臺中市龍井區、臺中市南屯區
公告日期:2018-06-07(府授文資遺字第1070114919號)、2015-02-10(府授文資遺字第1040016858號)、1070-12-26(府授文資遺字第10702359671號)
登錄理由
1.保存者長期從事獅頭製作,以傳統技法捏土成形,逐層敷以紙、布成為獅頭,再彩畫上色,技藝精湛,作品具藝術性。
2.獅頭製作與本市大甲地區武術發展具有密切關係,且為傳統技藝,與民俗文化相互輝映,具有地方性特色。
3.獅頭製作,以傳統技藝塑形,費時費工,而在形制上,製作「臺灣獅」者較為少見,具有特殊性意涵。
4.案經本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議審議,評定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等3項審查基準,值得登錄保存。
歷史沿革
大甲五十三庄向以武術原鄉聞名,範圍包括大甲、大安、外埔、后里四區,學習武術原係為強身及自衛之用,漸漸發展至廟會陣頭常見獅陣表演,以致獅頭製作成為農業社會特有的傳統技藝。
臺灣獅頭因各地區域有所不同,北部橄仔獅、中部橄模獅、南部畚箕獅,客家則是開口獅,而早期武館也有自創風格,以資識別。
獅頭製作傳統作法先以土模塑形,上貼12層紙、2層布後,將土胎敲除,再上色塗裝,現在則改為紙7層、布1層,減輕重量,以利舞獅。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這一案的保存者
陳銘鴻為開放資料所載〈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中市大甲區
保存者能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 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 , 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項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的保存者陳銘鴻
江岳哲為開放資料所載〈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中市龍井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傳統工藝第17號
保存者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 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 、且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項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的保存者江岳哲
林煙朝為開放資料所載〈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中市龍井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傳統工藝第021號
認定理由: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各款認定條件:
一、第1款「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自幼接觸獅頭,自學研究製作技藝,並與各獅頭製作派別相互交流,熟知獅頭製作材料知識與技藝,並可具體表現獅頭製作相關文化表現形式。
二、第2款「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致力獅頭製作教學不遺餘力,具有傳習能力及熱忱。
三、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保存者深研獅頭製作數十年,且與各流派往來密切,於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的保存者林煙朝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獅頭製作 桃園市
〈獅頭製作〉經桃園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葉佳水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桃園市龍潭區
公告日期:2023-01-09(府文資字第11103606271號)、2022-06-28(府文資字第11101675061號)
登錄理由
1. 獅頭以傳統土模紙糊方式製作,主要六大工序為塑模、刻模、裱褙、整形、彩繪及裝飾,因舞獅活動需求因應而生,具有動靜觀瞻、民族民俗脈絡下的藝術表現形式及價值。
2. 獅頭製作以傳統臺灣獅紙糊製作技藝為基礎,具流派特色。
歷史沿革
傳統獅陣的表現形式有舞獅與武獅兩種型式,具有強身、解厲、鎮煞、護莊、團練、娛樂和慶賀之功能。《臺灣府志》記載:「歲時,漢人用此禮,……,東仙鶴、獅、馬之類,踵門呼舞,……謂之『鬧廳』」即可見舞獅活動在臺灣有300年歷史,獅頭製作需求因應而生。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葉佳水為開放資料所載〈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桃園市龍潭區
1. 葉佳水先生精通武獅演出之套路及儀禮動作而能延伸製作獅頭、五色獅被及三才、獅婆、大頭佛系列,對於獅頭製作的傳統工序、工料、工法等知識技藝有相當完整的理解,於製作獅頭上仍秉持著傳統土塑、紙糊等手路,同時在符合傳統式樣之上進行材料輕量等改良研發,其技藝及文化表現皆符合認定基準。
2. 葉佳水先生成立武德堂聚英武館,開館授徒,其子傳承其技術,而後續也有徒孫傳承獅頭製作,並長年在桃園市內中小學推廣教學,葉佳水先生對該項傳統工藝傳習具高度意願。
3. 葉佳水的獅頭製作技藝延續傳統施作的原則,嚴守武獅之儀禮禁忌、尺度與風俗信仰,同時也適度融合當地的文化符號及舞獅操作需求等考量,為文化脈絡下合宜的保存者人選。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的保存者葉佳水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泥塑紙糊獅頭製作 新北市
〈泥塑紙糊獅頭製作〉經新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許建福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
公告日期:2019-09-25(新北府文資字第10817548411號)
登錄理由
一、許建福先生泥塑紙糊獅頭製作能保存傳統泥塑、裱紙、裝飾等技法,並隨時代變遷有所創新,同時彰顯傳統工藝之古典與現代美感,具有藝術價值。
二、泥塑紙糊獅頭嘴巴部分可開闔活動,具有臺灣北部開口獅之典型特色,能反映臺灣北部舞獅技藝之地域性文化及流派特色。
三、泥塑紙糊獅頭以傳統獅頭造型為基礎,再加以局部改良,既保有傳統藝術的特質,又反映當代性的地方審美觀。
四、舞獅是臺灣廟會陣頭不可或缺的藝陣表演,獅頭是展現獅子型態與神韻的最重要部分,越豪華霸氣越能展現獅團的氣勢,因此獅頭製作在這項表演藝術中有著關鍵的重要性;許先生作品又能融合陰陽三昧、四方五行、六合七星、八卦九宮之傳統概念,具生活特色與代表性。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許建福為開放資料所載〈泥塑紙糊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新北市三重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817548411
一、許建福先生從事獅頭製作已40年,泥塑紙糊獅頭製作能力精湛,具製作大、小型獅頭之技術能力,熟捻傳統手工製作之功序,保存傳統古法泥塑、裱紙、裝飾技法,且仍遵守傳統規範及相關民俗禮儀,足見熟諳獅頭製作工藝之工序、工法與工料。
二、許建福先生表達能力佳,能清晰說明獅頭製作工序之訣竅;除積極培養後代繼承外,亦接受年輕後進的拜師學藝,傳習意願高。
三、許建福先生師承三重埔地區五大角頭獅團之一「自強金獅團」之北部獅頭製作古法工藝,為目前大臺北地區少數能親力製作者之一,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泥塑紙糊獅頭製作〉的保存者許建福
國家文化資產網〈泥塑紙糊獅頭製作〉(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另有這幾位「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的保存者
他們所屬的是「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與上面的登錄個案是不同類別的文化資產。 會排在一起,是因為技術名稱含「獅頭製作」,或該案自己的理由裡逐字出現「獅頭製作」 ——每一位的技術名稱逐位標明,內容照開放資料原文。
張健銨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張健銨為開放資料所載〈客家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新竹縣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新竹縣芎林鄉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8年9月19日府授文表字第1089050137號
保存者張健銨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相關知識、技術與工序;具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技藝熟練且富專業性;具傳承能力與意願,能執行傳習、教學工作,並具溝通與輔導的能力,同意將客家獅頭製作之技術保存、傳承與公開。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1項及第3項。 2、《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及第4條第1項各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客家獅頭製作〉的保存者張健銨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黃厚銘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黃厚銘為開放資料所載〈白鶴獅製作技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北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123812014A
1. 保存者具備本傳統技術製作及修護之知識與執行傳習之能力,並能秉持文化傳承之使命,積極培養年輕後進參與製作及學習。
2. 保存者自幼師承自父親黃清塗的白鶴獅製作技術,且其製作經驗已有40多年;能充分掌握與體現白鶴獅製作與修復技術。同時,他也積極配合參與雲林縣內之獅頭製作教育推廣活動,並已傳授六位以上弟子,具備傳習白鶴獅製作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3. 保存者充分掌握白鶴獅陣的白鶴與獅頭製作的技術,熟悉相關知識與技術與執行步驟,能正確體現該技藝的保存技術。同時,黃藝師在武術館與社區不斷進行傳習工作,具有優秀的傳習輔導能力。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白鶴獅製作技術〉的保存者黃厚銘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鍾進權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鍾進權為開放資料所載〈獅頭製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西螺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文資二字第1133805222B
一、鍾藝師自幼參與武術相關學習,同時學習獅頭製作相關技術,
實際使用黏土、水泥等製作胎體,再以紙張多次黏貼後脫模而得獅頭雛型,然後再進行彩繪、裝耳朵等加飾,充分掌握獅頭製作與修復相關知識與程序,並具有傳承之溝通力。
二、鍾藝師出身西螺振興社流派,學習傳承武術舞獅技藝,並長期觀察藝師製作獅頭,30歲右熟悉其各項工序,乃自行摸索完成獅頭製作,再以其多年製作經驗而成為彰雲嘉地區口耳相傳的製獅名家,常有廟宇獅陣收藏,附近武館也常訂製獅頭,能正確體現、執行保存技術。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以操作該保存技術為團體之主要活動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第1、2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獅頭製作〉的保存者鍾進權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