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神彩繪 臺北市
〈門神彩繪〉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劉家正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北市北投區
公告日期:2010-08-09(府文化三字第09931583902號)
登錄理由
一、無論表現材料或技法、形色乃至造形能力均具純熟造詣與價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具藝術性。 二、保有台灣門神彩繪的優秀技法與優美性,頗純熟且能匠心獨造,履有發揮,走向生活藝術,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具特殊性。 三、師承傳統匠師,以南台灣地方風格為基礎,對台灣各主要大寺廟門加以比較分析,走出自己的風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具地方性。
歷史沿革
1966年由專業佛像畫家姨丈曾竹根先生的啟蒙。1970年初中畢業後到台南繼續向姨丈習藝。姨丈為了擴展劉家正老師的繪畫領域,將之帶往雲鵬工藝社(專業寺廟彩繪)拜師丁網先生(師承潘春原)。在此期間,劉老師仍常趁工作閒暇之餘向姨丈學習佛像畫。後因雲鵬工藝社專注於寺廟彩繪,精細處皆需另聘當時著名畫師潘麗水與蔡草如二人作畫,因而有幸師事兩位老師。於台南習藝前後共約10年整。1980年北上,受聘於木柵集應廟作畫,是為個人處女作,自此便邁向專業畫師之路。先後至關渡宮、關渡三將軍廟、北投宮玄觀、聖雲宮等,因深感宗教藝術之多元,不只宗教民俗藝術,還有書法與中國傳統之山水、花鳥、人物等作畫技巧皆須有所涉獵。為使畫作具更高藝術價值,遂持續不斷地學習精進,直至今日。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一、「文化資產保存法」。 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