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神彩繪

門神彩繪有 1 件傳統工藝登錄個案,由臺北市政府公告,所在地為臺北市。開放資料另逐位載明了 1 位保存者的理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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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任何一件登錄個案的照片。

門神是什麼

門神亦為古代五祀之一,祭門乃因「門戶人所資以出入」。自唐至宋門一直是五祀(七祀)之一,同時也一直為官方所祭。通典:「說曰天子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謂其有居處出入、飲食之用,祭之所以報德也。

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民俗文物辭典》〈門神〉

其他民俗詞彙的定義在受控詞彙

登錄個案一覽

個案名稱公告機關類別公告保存者最早公告
門神彩繪
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傳統工藝劉家正2010-08-09

逐案的公告內容

門神彩繪 臺北市

〈門神彩繪〉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劉家正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北市北投區

公告日期:2010-08-09(府文化三字第09931583902號)

登錄理由

一、無論表現材料或技法、形色乃至造形能力均具純熟造詣與價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具藝術性。 二、保有台灣門神彩繪的優秀技法與優美性,頗純熟且能匠心獨造,履有發揮,走向生活藝術,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具特殊性。 三、師承傳統匠師,以南台灣地方風格為基礎,對台灣各主要大寺廟門加以比較分析,走出自己的風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具地方性。

歷史沿革

1966年由專業佛像畫家姨丈曾竹根先生的啟蒙。1970年初中畢業後到台南繼續向姨丈習藝。姨丈為了擴展劉家正老師的繪畫領域,將之帶往雲鵬工藝社(專業寺廟彩繪)拜師丁網先生(師承潘春原)。在此期間,劉老師仍常趁工作閒暇之餘向姨丈學習佛像畫。後因雲鵬工藝社專注於寺廟彩繪,精細處皆需另聘當時著名畫師潘麗水與蔡草如二人作畫,因而有幸師事兩位老師。於台南習藝前後共約10年整。1980年北上,受聘於木柵集應廟作畫,是為個人處女作,自此便邁向專業畫師之路。先後至關渡宮、關渡三將軍廟、北投宮玄觀、聖雲宮等,因深感宗教藝術之多元,不只宗教民俗藝術,還有書法與中國傳統之山水、花鳥、人物等作畫技巧皆須有所涉獵。為使畫作具更高藝術價值,遂持續不斷地學習精進,直至今日。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一、「文化資產保存法」。 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這一案的保存者

劉家正為開放資料所載〈門神彩繪〉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北市北投區

國家文化資產網〈門神彩繪〉的保存者劉家正

國家文化資產網〈門神彩繪〉(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另有這幾位「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的保存者

他們所屬的是「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與上面的登錄個案是不同類別的文化資產。 會排在一起,是因為技術名稱含「門神彩繪」,或該案自己的理由裡逐字出現「門神彩繪」 ——每一位的技術名稱逐位標明,內容照開放資料原文。

黃友謙(歿) 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黃友謙(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傳統彩繪技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文化部 類別: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澎湖縣馬公市

黃友謙熟諳傳統的彩繪工法,筆法細膩,層次豐富,甚具文人特質;其彩繪作品現多典藏於澎湖。黃藝師致力於廟宇門神彩繪的修復工作,兼授南、北兩派彩繪技法,貢獻不止於傳統彩繪技術的保存,更藉由作品呈現藝師獨到的特色與創意,為彩繪傳承注入了新活力。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傳統彩繪技術〉的保存者黃友謙(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來源歸在同一類的其他技藝

全部題目在傳統藝陣與廟宇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