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黏

剪黏在全臺有 5 件傳統工藝登錄個案,分布於苗栗縣、雲林縣、桃園市、臺南市,公告保存者各不相同。開放資料另逐位載明了 8 位保存者的理由原文。

神酷台灣民俗信仰知識系統

示意圖,非任何一件登錄個案的照片。

剪黏是什麼

亦稱「剪花」、「崁瓷」(廣東),為中國南方閩、粵建築之裝飾技巧。一般位於屋脊、水車堵或壁堵等部位,其以鐵絲為支架彎折出所需之物體型態後,再以灰泥敷塗塑形,最後貼附、插置隨性剪出之磁片、碗片、玻璃片或塑膠片等。

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民俗文物辭典》〈剪黏〉

其他民俗詞彙的定義在受控詞彙

登錄個案一覽

個案名稱公告機關類別公告保存者最早公告
剪黏
苗栗縣
苗栗縣政府傳統工藝鄭盛宏2022-01-20
剪黏工藝
雲林縣
雲林縣政府傳統工藝許哲彥、許清樹、蘇木山2017-08-18
傳統剪黏、交趾陶工藝美術
桃園市
桃園市政府傳統工藝徐明河(歿)2015-08-10
剪黏
臺南市
臺南市政府傳統工藝王保原 (歿)、陳三火2010-11-26
剪黏
臺南市
文化部重要傳統工藝陳三火2020-11-20

逐案的公告內容

剪黏 苗栗縣

〈剪黏〉經苗栗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鄭盛宏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苗栗縣竹南鎮

公告日期:2022-01-20(府文資字第1110000896B號)

登錄理由

台灣剪黏,最早見於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文獻所記台南「水仙宮」乃潮州工匠所傳。清中葉後,泉州工匠入台,故台灣剪黏概分潮州、州兩派。剪黏技藝應用於廟宇建築的屋脊、擔角、照壁、牆面和門窗框、門窗楣等部位,呈現出廟宇建築的特色裝飾形式。傳統工藝中的剪黏,應用於廟宇建築的裝飾,剪作品的材料及表現題材具有藝術價值,顯著反映地方生活持色、代表性及審美觀。

歷史沿革

剪黏是結合剪與黏的傳統技藝,就是將零碎陶瓷片裝置在泥塑上,明末以前在閩南廣東地區流行,大約清康熙年間傳入臺灣,剪黏的發源說法眾多,不同地方有不一樣的稱呼,福建泉州、漳州稱「剪花」,臺灣客家話與臺灣台語稱「剪粘」,潮州稱「聚饒」、「貼饒」、「扣饒」,廣東稱「嵌瓷」等。剪黏發源地說法眾多,大都與當地民窯陶瓷業有關,具釉彩的彩瓷片剛好可以做為鑲嵌建築物的裝飾物,有起於中國福建泉州、潮州、漳州等說法。臺灣相關文獻最早的出現剪黏一詞,在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巡臺御史黃叔璥所著《臺海使槎錄》中,書中記載「臺南泉漳郊商倡議建水仙宮,廟中亭背、雕鏤人物花草,備極精巧,皆潮州工匠為之。」水仙宮建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明末清初可能有中國工匠參與施工,清廷治台之初施行渡臺禁令,剪黏可能是清中葉後才有中國工匠來台。日治初期,臺灣並無專業的剪黏工匠,多半仍由土水師傅兼職承作,後來從中國聘請來藝師包括葉王、洪坤福、柯訓、何金龍等人來台施作。1920年代,臺灣剪黏界人稱「南何北洪」,分別指南部的何金龍與北部的洪坤福,人稱「金龍司」的何金龍是潮州名師,活躍與清末民初,大正十一年(1922年)來臺6年,參與廟宇剪黏,亦擅長彩繪,作品主要分布台南縣市;來自泉州的洪坤福則於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自廈門來臺參與北港朝天宮與臺北龍山寺工程,洪坤福精於捏塑「尪仔」,亦有「尪仔福」美稱,作品重氣勢。臺灣的剪黏工藝大致分成閩南、潮汕、臺灣等三種地域特色,由於臺灣的剪黏常與交趾陶結合,學界將剪黏藝師分為潮州與泉州兩派。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北港朝天宮聘請泉州同安的柯訓,來臺施作廟宇交趾陶、剪黏,柯訓帶侄兒柯仁與大弟子洪坤福同行,大正元年(1912年)柯訓先回中國,柯仁與洪坤福續留臺灣約三、四年之久,洪坤福隨後受邀承接各地廟宇的交趾陶與剪黏工作,常有人慕名前往拜師,洪坤福雖沒有久留臺灣,但培養了弟子梅菁雲、石蓮池以及人稱「五虎將」的張添發、陳天乞、陳專友、姚自來、江清露等人,五虎將日治時期學藝出師,活躍到臺灣二戰後剪黏工藝二、三十年,徒子徙孫開枝散葉,成為臺灣剪黏工藝的主要系統之一。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鄭盛宏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苗栗縣竹南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傳統工藝類第○一五

1.鄭盛宏師承江清露大師,為洪坤福流派,從事剪黏達52年,作品精於結合水彩釉與寶石釉,擅長人物架勢熟於塑泥製作,富藝術價值。傳承泉州派的剪黏技藝,以不同弧度的薄胎彩色瓷碗、盤為剪黏材料而不使用彩色玻璃片為其特色,從事廟宇的建造與修護,將文化元素巧妙地融入創作之中,兼擅泥塑、交趾陶,精於人物、禽獸造形,作品造形與釉色皆優美、堅固耐用,熟知剪黏之知識與技術,完美地展現傳統工藝之美。 2.鄭盛宏掌握相關技術,設立剪黏、交趾陶材料生產工廠,積極研發交趾陶的胚土與釉藥、剪黏泥塑的胎土材料,傳習弟子已有第三代,有傳習能力與意願。 3.鄭盛宏參與眾多寺廟工程,作品遍布台灣中北部宮廟,口碑良好,文化脈絡下適當者,符合傳統工藝保存者認定之條件。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的保存者鄭盛宏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剪黏工藝 雲林縣

〈剪黏工藝〉經雲林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許哲彥、許清樹、蘇木山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雲林縣北港鎮

公告日期:2021-04-30(府文資二字第1103810165B號)、2018-10-23(府文資二字第1073811238A號)、2017-08-18(府文資二字第1063808304A號)

登錄理由

1、具有藝術價值: (1)作品古樸精緻,人物施作神韻靈活。 (2)兼精剪黏與交趾陶技藝。 2、具時代或流派特色: (1)傳承剪黏大師江清露流派,保存傳統技法。 (2)實務經驗豐富,從業50餘載。 3、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作品分布全台各地宮廟,代表作品豐富。 4、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材料運用多元純熟。

歷史沿革

剪黏工藝屬於瓷片拼貼的一種。台灣剪黏工藝源於中國南方,發展初期主要應用於民生用品,後來逐漸延用至建築,更於1980年代後開始,被廣泛應用於廟宇上。我們常見的剪黏工藝,繽紛裝飾在傳統廟宇、家祠或富貴邸宅的屋脊、垂帶屋簷以及照壁等處,其造型多樣,內容更是以神話、民間故事、戲曲等故事角色作為呈現。 「剪黏」為流行於中國福建南部、廣東東南部潮汕地區、越南和台灣等地區的一種傳統建築裝飾工藝,屬瓷片拼貼的一種,以顏色鮮豔、胎薄質脆的彩瓷器 (如碗、盤、壺等 )或殘損價廉的瓷器為原材料,使用粗鉗、鐵剪、土水工具等器具將其剪、敲、磨成形狀大小不一的細小瓷片,進而貼雕人物、動物、花卉和山水等,並裝飾於寺廟宮觀等建築物的屋脊、檐角、照壁、牆面和門窗框、門窗楣等部位。潮汕地區和越南的剪瓷雕用途還不限於建築物外部裝飠,例如潮江地區亦應用於工藝掛屏,設於客廳、佛堂內,越南應陵中的啟成殿內部以剪瓷雕裝飾。剪瓷雕的題材以吉祥如意、福祿壽喜和花鳥蟲魚、人物故事為主要內容,其工藝兼具繪畫的色澤感和雕塑的立體感,並可長年經受日曝雨淋、海鹼侵襲而不褪色。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許哲彥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工藝〉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北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63808304A

1.具有藝術價值。 2.具時代或流派特色。 3.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作品分布全台各地宮廟,代表作品豐富。 4.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材料運用多元純熟。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工藝〉的保存者許哲彥

許清樹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工藝〉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水林鄉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73811238B

1.參與寺廟翻新修復工程超過兩百座,師承林再興老師,具一定的泥塑剪黏技藝水準。 2.藝師願意傳承一定之剪黏技藝。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工藝〉的保存者許清樹

蘇木山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工藝〉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北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103810165

1.傳統剪黏技藝主要表現在剪、黏、嵌和雕等環節,並結合繪畫和灰塑造型工藝,蘇木山先生對剪黏技藝極熟捻,可以完整擔任廟宇剪黏等工程。 2.蘇木山先生已傳承8位徒弟,具有充分的傳習能力與意願。 3.蘇木山先生個石蓮池司學習剪黏技藝,另自學繪製廟宇剪黏設計圖,已有60餘年剪黏技藝經驗。且曾與諸多大師級(林萬有、李世逸)合作接案,至今仍繼續承接工作,是文化脈絡下的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工藝〉的保存者蘇木山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工藝〉(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傳統剪黏、交趾陶工藝美術 桃園市

〈傳統剪黏、交趾陶工藝美術〉經桃園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徐明河(歿)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

公告日期:2019-03-25(府文資字第10800604911號)、2015-08-10(府文視字第1040207494號)

登錄理由

1.具備藝術性:精煉純熟的剪黏、交趾陶技藝,作品栩栩如生,維妙維肖,深具藝術性。 2.具備特殊性:剪黏技藝精湛,工序工法工科均得傳統之功力。 3.具備地方性:得洪坤福一脈,承姚自來師之真傳,重要廟宇皆有其作品。 4.精通並能體現該項傳統藝術:保存者不僅仍從事創作並於大學授課傳承,對保存傳統工藝甚有貢獻。

歷史沿革

徐明河(1942~),桃園觀音人,為洪坤福第三代傳人之一。16歲時原任職於中藥行工作,因同事葉信雄介紹因而認識當時於萬華集義宮從事屋頂剪黏工程的姚自來,當時正在施作剪黏的細部工作,徐氏見其手藝精湛相當敬佩,姚師問是否有意從事此業,隔日徐氏便來試作,姚師見其聰明有天份,便正式簽約收為學徒。徐氏追隨姚師有相當長的時間,習藝期間施作有萬華集義宮、臺北關渡宮、宜蘭冬山定安宮、野柳保安宮、木柵忠順廟等。徐氏服役後仍跟隨姚師身邊,也開始獨力對外承包工作,其工作認真,剪黏、交趾陶、灰塑盡得姚師真傳,手藝高超備受廟方推崇,走獸、花鳥剪黏個個唯妙唯肖,人物帶騎更是精湛,其直塑仿石雕龍柱、廟門前獅座等技藝至今在臺灣也已漸漸失傳。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其他(上述基準外之價值)

法令依據: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款之登錄基準。

這一案的保存者

徐明河(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傳統剪黏、交趾陶工藝美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桃園市中壢區

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傳統剪黏、交趾陶工藝美術〉的保存者徐明河(歿)

國家文化資產網〈傳統剪黏、交趾陶工藝美術〉(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剪黏 臺南市

〈剪黏〉經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王保原 (歿)、陳三火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南市佳里區、臺南市麻豆區

公告日期:2016-01-06(府文資字第1041267356號)、2011-07-11(府文資處字第1000463062B)、2010-11-26(府文資字第0990303671號)、2010-11-26(府文資字第1000459811號)

登錄理由

一、王保原 (一)剪黏作品製作細膩講究,人物尪仔頭表情活潑,肢體動作傳神,花鳥器物玲瓏精緻,配合細部之彩繪與裝飾,風格獨特。 (二)剪黏製作遵循古法,工序完整,適時研發新材料,記憶純熟且運用自如,擅長製作「摃搥」、「甲毛」並繪製傳統廟宇建築的剪黏圖面。 (三)師承剪黏大師何金龍與其父王石發,授徒九大弟子,傳承譜系化,作品見於台南地區諸多傳統廟宇、歷史建築與古蹟,具有在地特色。 (四)技藝精湛純熟且保存傳統工法,精通傳統廟宇建築相關知識,保存許多剪黏製作工具與參考圖冊書籍,深具保存、修復、複製傳統廟宇剪黏技術之實力。 二、陳三火 (一)作品呈現動態美感,刻畫細膩,色彩華麗,不囿於傳統剪黏作品的格局,製作方式轉向立體化、巨型化,且充滿匠師的個人風格與幽默風趣。 (二)融合傳統、新興技法施作剪黏,原料取材廣泛多元並善用環保資源,作品皆表現匠師自身源源不絕的創新創意。 (三)承剪黏大師李世逸,題材多取自於地方民俗文化、日常生活,反映常民風俗,作品多見於國內、外多處廟宇或私人收藏。 (四)朝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開拓剪粘工藝的新領域,更另開課授徒,致力傳承剪黏工藝。

歷史沿革

傳統「剪黏」藉由「剪」裝飾材料(多為玻璃片或陶瓷片),再將其「黏」成各式各樣的型態,主要位於廟頂或者鑲於壁面中的水車堵、大方堵等。亦有臺灣工業技術成熟後產生的「淋搪」,「淋」指澆、淋的動作,「搪」則指艷麗、 耐久的釉藥。 廟宇的剪黏工藝,中國廣東潮州人稱之為聚饒、貼饒、扣饒,而也有稱為「嵌瓷」者。傳入臺灣的時間難以考證,於史料文獻裡最早提及臺灣屋脊有裝飾紀錄為黃叔璥的《臺海使槎錄》,顯示至少1683-1723年(清康熙年間),臺灣廟宇已有聘用唐山師傅來臺施作的案例。 如學甲慈濟宮記載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創建簡陋屋宇、1821年(清道光元年)的佳里鎮安宮,移民街庄形成之後,「公厝」遂成為其典型的廟宇。此時山牆上放置楹子鋪設屋頂,屋頂上只有磚瓦,沒有任何裝飾。 清道光年後「一廟多神」的祭祀行為,民間廟宇空間的增建,有以「點金柱」構成「殿」的空間形成,三川脊大量出現,屋頂上增加泥塑、剪黏等,至日治中期需求量增加。 然1915年(大正四年)臺南西來庵藉民間信仰、建廟名義,進行武裝抗日,而日方的「皇民化」運動,約束與排斥臺灣民間信仰的活動,1938年(昭和十三年)進行「寺廟整理」運動,一度導致廟宇彩繪、剪黏停滯、禁止,直至二戰後初期廟宇整修、新建,逐漸恢復。 1960年代(民國四十九年),臺灣經濟起飛,外觀有以現代構造材料技術模仿傳統形式來建造的「傳統形式新廟宇」、「現代廟宇」。匠師與徒弟們營建修繕的廟宇多是水泥建築,原傳統玻璃剪黏費功耗時的做法不符合工業化潮流下的競爭市場,直至1980年(民國六十九年)後,「淋搪」製品快速量產的特性取代傳統玻璃剪黏。 近年,隨著文化資產保存意識抬頭,其提倡與推動,傳統匠師再度受到重視,政府單位舉辦講座、研習等活動,積極傳播保存文化資產種子,為逐漸消逝的傳統工藝帶來活水,工藝傳承儼然成為臺灣文化創意與保存傳統技術的顯學,帶來剪黏工藝發展的新契機。 資料來源:《巧手天成 剪黏大師王保原的尪仔人生》(2011)、王保原剪黏創作傳習工作坊第六期-壁堵仿作暨影像紀錄(2017)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這一案的保存者

王保原 (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佳里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

1、剪黏作品製作細膩講究,人物尪仔頭表情活潑,肢體舵做傳神,花鳥氣霧玲瓏細緻,配合細部之彩繪與裝飾,風格獨特,富藝術性。 2、剪黏製作遵循古法,工序完整,適時研發新材料,記憶純熟且運用自如,擅長製作「摃作」、「甲毛」並繪製傳統廟宇的剪黏圖面,技法表現突出優秀。 3、師承其父王石發,屬剪黏大師何金龍一脈傳人,受徒九位弟子,傳承譜系廣化,作品鑑於臺南地區諸多廟宇、歷史建築與古蹟,具有在地性特色。 4、記憶精湛純熟且保存傳統工法,精通傳統廟宇建築相關知識,保存許多剪黏製作工具與參考圖冊書籍,深具保存、修復、複製傳統廟宇剪黏技術之實力。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的保存者王保原 (歿)

陳三火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麻豆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

(一)作品呈現動態美感,刻畫細膩,色彩華麗,不囿於傳統剪黏作品的格局,製作方式轉向立體化、巨型化,且充滿匠師的個人風格與幽默風趣。 (二)融合傳統、新興技法施作剪黏,原料取材廣泛多元並善用環保資源,作品皆表現匠師自身源源不絕的創新創意。 (三)承剪黏大師李世逸,題材多取自於地方民俗文化、日常生活,反映常民風俗,作品多見於國內、外多處廟宇或私人收藏。 (四)朝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開拓剪粘工藝的新領域,更另開課授徒,致力傳承剪黏工藝。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的保存者陳三火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剪黏 臺南市

〈剪黏〉經文化部公告為重要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陳三火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南市麻豆區

公告日期:2020-11-20(文授資局傳字第10930131101號)

登錄理由

1、剪黏係臺灣寺廟建築極具代表性的裝飾工藝,深具藝術價值與時代特色。「剪黏」在臺灣另有「剪花」、「堆花」、「堆剪」、「貼瓷花」等稱呼。 2、臺灣剪黏工藝隨移民傳入臺灣,大約在清代中期,並具清晰的師承脈絡;臺灣剪黏的材料,有拋棄的實用杯碗,或進口的大陸製作剪黏的專用彩色碗、日本杯碗,或彩色玻璃、壓克力及塑膠片,也有本土燒製的彩色專用碗。1980年代以後,又出現開發模具、灌漿燒製的淋搪製品,深具各時代特色及文化生命力。

歷史沿革

臺灣剪黏工藝隨移民傳入臺灣,大約在清代中期,並具清晰的師承脈絡;臺灣剪黏的材料,有拋棄的實用杯碗,或進口的大陸製作剪黏的專用彩色碗、日本杯碗,或彩色玻璃、壓克力及塑膠片,也有本土燒製的彩色專用碗。1980年代以後,又出現開發模具、灌漿燒製的淋搪製品,深具各時代特色及文化生命力。

登錄基準:反映族群或地方之藝術表現;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具文化生命力,持續傳承與實踐;參與實踐之地方、社群或族群認同其為社會生活或文化特色重要之一環,具有代表性;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這一案的保存者

陳三火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麻豆區

1.陳三火從事剪黏工作五十餘載,熟知傳統剪黏工藝之知識、題材與技藝,並能從傳統技術中開創新意,不侷促於傳統寺廟剪黏藝術框架,甚而顛覆傳統,擅長利用多元材料,卻不悖離剪黏工藝之原點,作品極具獨創性及藝術價值。 2.陳三火傳徒多人,且多年來於學校、地方文史機構等地從事教學、推廣工作,具高度傳習能力與意願。 3.陳三火師承洪坤福派下,對剪黏工藝有深刻體驗及詮釋能力,並能突破傳統表現方式、開創新局,是剪黏文化脈絡下的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的保存者陳三火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重要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另有這幾位「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的保存者

他們所屬的是「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與上面的登錄個案是不同類別的文化資產。 會排在一起,是因為技術名稱含「剪黏」,或該案自己的理由裡逐字出現「剪黏」 ——每一位的技術名稱逐位標明,內容照開放資料原文。

王保原(歿) 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王保原(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泥塑技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文化部 類別: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佳里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0-002

王保原為潮汕派剪黏司傅何金龍、王石發直系傳人,並擅泥塑,技藝精湛,曾經修護何金龍剪黏及葉王交趾陶作品。其構圖佈局具空間層次,塑造人物動作、表情栩栩如生,剪黏特色工法有「摃槌」(將玻璃剪成火柴棒狀)與「甲毛」(剪成細毛狀),並能使用早期瓷碗碟盤豐富多樣的紋樣釉色,曲勢度形加以剪裁,黏貼手路細緻,對施作過程之工具及材料運用考究,保存剪黏製作特出的技藝與知識。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泥塑技術〉的保存者王保原(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陳篡地(歿)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陳篡地(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永靖鄉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演字第1090185660A號

1.從事剪黏技藝多年,精通泥塑、玻璃剪、碗片剪、黏貼、堆花等技藝,為傳統寺廟建築、民宅等有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等修復所不可或缺之傳統技術。 2.師承剪黏大師郭秋福門下,從事剪黏工藝製作多年,並兼通泥塑、交趾陶等工藝,為文資保存不可或缺之匠師。 3.工序、工法皆精通,其工具製作與修理亦擅長。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的保存者陳篡地(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呂興貴 (歿)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呂興貴 (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技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關廟區

1. 呂興貴藝師剪黏技藝精湛,不僅能充分掌握剪黏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並能正確體現執行此保存技術。 2. 剪黏甲毛、摃槌技術極為細緻,作品富動感。對於故事題材化為場景以及場景內人物之主從安排、空間安排亦有其組織及構圖理論、題材之故事背景、情節甚為熟悉。 3. 對於傳承擁有高度熱忱與毅力,具備此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技術〉的保存者呂興貴 (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王武雄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王武雄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泥塑〉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中西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南市文資字第1091292336A號

1. 藝師具備傳統剪黏、泥塑之材料、塑胚及黏貼技術,並熟知施作程序。 2. 作品數量豐富,成果獲肯定。 3. 致力於傳承,多次進行剪黏推廣教學。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一、三項。 2、「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及第四條。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泥塑〉的保存者王武雄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傅明光(歿) 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傅明光(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土水修造技術(瓦作)〉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文化部 類別: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新竹縣竹東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20120807000001

傅明光師承林阿坤師傅,屬彭阿海一派,擅長各式傳統建築土水工程,兼擅屋脊山牆之彩繪、泥塑、剪黏。其熟知納卦與建屋尺寸計畫、營建禁忌、客家傳統建築屋脊瓦作及轉槽施作規制與程序,遵循古法,不鋪設防水毯為其特色,透過縝密計算決定屋脊高度及瓦槽間距,特別注重屋瓦鋪設時通風孔之留設,透過純熟的技法及嚴謹的工作態度,使建築物之使用壽命得以延長。傅師傅的作品主要分佈於新竹地區,凡民宅、宗祠或文化資產的保存修復工程皆能正確體現其精湛技藝,驚人的耐力與細膩的施工技法,為文化資產土水修造技術的重要推手。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土水修造技術(瓦作)〉的保存者傅明光(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徐明河(歿) 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徐明河(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泥塑技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桃園市中壢區

一、徐明河師承著名的陶藝匠師姚自來,為洪坤福派的優良傳承者,從事臺北惠濟宮、保安宮等多個寺廟的剪黏泥塑修復工作,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的相關知識及執行程序,具有特定性工藝展現,其技藝為不可或缺之傳統技術。 二、徐明河堅持傳統工序、工法及材料來修復各古蹟、歷史建築,具有修復臺灣北部、中部地區傳統寺廟、宗祠等文化資產的經驗及技法,且目前仍有案場施作,兼有多項如泥塑、剪粘、交趾陶等技術,具備持續執行之能力。 三、徐明河在大學授課傳習剪黏泥塑技術已有多年,並從1998 年之後即以本項技術之保存、修復、傳承為主要職志,累積二十年教學經驗,近年在學校仍持續教學,具有傳習能力,並樂於將剪黏泥塑技術繼續傳承及公開。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之保存者認定條件。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泥塑技術〉的保存者徐明河(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徐明河(歿) 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徐明河(歿)為開放資料所載〈剪黏泥塑技術〉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主管機關:文化部 類別:重要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桃園市中壢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文授資局傳字第11130135323號

(一)徐明河16歲時拜師於洪派五虎將姚自來門下,為第三代傳人,承接扎實的技藝,人物、花鳥、亭台樓閣、堵頭裝飾及各類走獸無一不精,技巧嫻熟,皆有一定水準,可獨立完成寺廟剪黏之各項工作。自1998年起即以古蹟修護為主,所有剪黏工法、工序、工料包含養灰之備料程序,均堅持手作之傳統,誠屬難得。 (二) 徐明河藝師致力於剪黏、泥塑及交趾陶技藝的傳承。自2004年至今,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授正規課程,接替姚自來藝師的傳藝志業,其技藝底蘊深厚且教學經驗豐富,從最基礎的花鳥至進階的人物走獸題材示範教學,到一對一進行各種題材打坯的個別指導,皆獲得學生良好的反饋。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剪黏泥塑技術〉的保存者徐明河(歿)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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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題目在傳統藝陣與廟宇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