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鳴山鎮安宮
馬鳴山鎮安宮位於雲林縣褒忠鄉,主祀五年千歲。馬鳴山之原名稱為馬龍山…
位置與 Google 評論
評論由 Google 提供、也託管在 Google 地圖,不是這個站的內容。
想求籤問事?
本站收錄關聖帝君靈籤、月下老人靈籤、六十甲子籤等籤系,可線上查閱籤詩與白話解籤。
也可以在本站線上抽一支籤:問工作問感情問考試問財運問家人健康問運勢問求子
線上求籤與白話解籤是本站提供的功能,抽得的籤詩可對照廟裡籤紙的籤號查閱。瀏覽籤詩系統 → 籤詩背後的卦頭典故 →
到馬鳴山鎮安宮祈求
十二瘟王的職司是代天巡狩、行瘟與解瘟、輪值歲時巡按、驅瘟除疫。
沿革
馬鳴山之原名稱為馬龍山,始於三百餘年前明代天啟六年(西元一六二五年)由陳姓始祖「帝老」率偕鄉族數戶自大陸閩省泉州府城渡台謀生擇居結成村落,當時馬龍山為一平原地區,樹木蓊蔚,居民務農維生,風俗淳樸,孝弟力由,生活得漸改善,因此居民日增至今約一百餘戶。 按馬龍山古代住戶疏散,分為頂下馬龍山,菜園后等,合稱馬龍山,蓋菜園后北方有馬鞍崙,下馬龍山有翻崙,其間沙坵起伏連接,是時堪輿家美其名日「龍馬相會」尹之形成其名,遂稱為馬龍山,稚馬鳴山之稱係日據時代統劃行政時錯聽其名,至今仍是其稱,當民國卅四年歲次乙酉,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台灣光復歸屬中華民國版圖時,村民擬欲建議英明政府正其原名為馬龍山,然考其「馬鳴」二字竟與古代佛教發源第六世祖「馬鳴菩薩」同登其號,意義甚屬神秘,故現在仍稱為馬鳴山也。
年度祭典
以下為馬鳴山鎮安宮向內政部登記的年度慶(祭)典。農曆日期為廟方登記值,括號內國曆為下一次對應日期。
- 農曆一月十五(國曆 2/20)繞境由股內分南北線出巡至輪值村庒,提供吃飯擔。同天:元宵節、上元與燈節
- 農曆十月十五(國曆 11/23)五年到醮典每五年作一次,三朝清醮各地分靈四駕參拜。同天:下元節與三官大帝
- 農曆十月廿九(國曆 12/7)聖誕千秋為午餐各地信徒蜂踴參加盛況空前。

建築特色
前殿:南式建築 後殿:北式建築 前殿、正殿、後殿、東西護室鐘鼓樓,凌宵寶殿,除了歷史價值外,其精緻的雕樑畫棟、雕刻、彩繪、交趾陶、剪黏等在建築藝術上有很多做成鼓,中殿拜亭,前殿三川正面兩邊為五門前有龍泉噴水,其他雕刻鐫鏤精美,堂皇壯觀,光華奪目,琉璃映輝,不可勝收。 另有宣導廳為日常辦公室,每月塑望供為會議與宣導教育及中華國有文化宣導之用,巧匠名師,精心考案,設計週詳,可謂集建築藝術之大成。
參拜流程
由龍門進入點香先拜天公,並於爐中插上一柱香,轉向正殿持香敬拜五年千歲,並中爐恭敬插一柱香,再由右側馬將軍一柱香一柱香,後進入觀音殿誠拜插上一柱香,左境主、右福德正神各插一柱香,再往樓上凌宵寶殿向三官大帝敬拜一柱香,下樓後由虎門右側出去。
保管的指定・登錄古物
- 〈馬鳴山鎮安宮神龕〉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雲林縣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神龕所在馬鳴山是全台重要的五年千歲信仰中心,並集合書畫雕刻、木作、玻璃彩繪於一龕,為民國40年代寺廟工藝的最高成就。 2、神龕之紙本書畫為重要彩繪匠師陳玉峰作品,從數量、材質上皆目前所僅見。且神龕本體華麗、結構保存完整,搭配陳玉峰水墨手稿,以山水、書畫、花鳥蟲蜂、博古圖等,皆充份反映時代風格,具有稀有性。 3、陳玉峰為台南知名匠師,而該神龕玻璃彩繪也有「朴子畫」、「陳」等落款,反映地方宮廟委託匠師的背景。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馬鳴山鎮安宮正殿神龕可分為三個主要部份: 1.神龕步口設有四根木質龍柱,兩兩對稱,柱頭分別為複合型仿希臘式柱與愛奧尼克柱式柱的捲渦形。結構向上延伸出八層飾帶,由下而上分層為: 第一層由藤蔓延伸出幾何對稱的拱基立面,柱間以三條凹槽呈現。 第二層為希臘古典建築橫飾帶,連續裝飾橢圓形勳章與毛莨葉裝飾。 第三層為毛莨葉蜷曲托座(bracket),間以淺浮雕騎馬人物彩色燈泡頂冠帶。 第四層為仿西方歷史建築樣式露台,周圍間隔出現蝴蝶結與交叉緞帶形式之柵欄及倒梯形杆頭。 第五層為三開間四柱式立面,點綴透雕圓形八瓣花與三瓣幾何花葉紋。 第六層為仿希臘古典建築橫飾帶,以橢圓勳章飾搭配毛莨葉連續裝飾。 第七層為蜷曲葉薊紋樣托座(bracket)搭配置於四個蓮花座,內有五年千歲字樣,間飾以花籃、捲軸、彩色燈頂冠帶。 第八層為「薄海霛光」匾額,搭配左右對稱的破山頭形式不連續向楣,此形式常見於巴洛克建築,以造型華麗著稱。 2.木雕屏堵部份:以27幅陳玉峰落款紙本書畫作品最屬珍稀。屏堵結構共分四層,最上層頂板為寫意山水及書法,共9幅。第二層以花鳥圖、花蝶圖為主。第三層腰華板為傳統寺廟彩繪中之「四不足」題材。最下層裙板皆為博古圖。花罩部份裝飾對稱翠鳥、白鷺鷥、雲紋及蓮花彩繪為主。花罩兩側分別放置上下聯,龍邊上聯「鎮靜無言雍穆歲儀瞻赫濯」,虎邊下聯為「安間奏假巍然殿宇拜靈光」。 3.螭虎吞腳型臺基:吞腳以洗石子製作,供桌裙堵以磨石子製作,並鑲嵌8幅玻璃彩繪於其中,內容如下: (1)西洋歐式風景畫:畫面為海邊的村莊或別墅,時有帆船與白楊木點綴畫面,遠方則是白雪靄靄的阿爾卑斯山脈。 (2)人物典故:以唐代名將薛仁貴故事作為題材,可見落款「辛卯冬月朴子陳呈祥作」,以及紅色方框「陳」、「朴」、「朴子畫」字樣。 (3)供花:皆為L字形構圖,內容以左側為主,右側為副。
- 〈馬鳴山鎮安宮「孚佑下民」匾〉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雲林縣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孚佑下民」匾上的「布嶼西堡」、「褒忠論街」反映雲林褒忠的開發史;另業戶張瑞隆、樹勳也反映了地方重要家族與寺廟間的互動。 2、該匾融合了清晚期杉木拼接結構,以及日治時代補上、下款,邊框的動態進程,說明日治時代以後的整修並未將上、下款去除,反映早期匾額整修的現象。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匾額由四塊橫板拼接而成,正中四字橫書「孚佑下民」,上款直書「光緒乙丑年(1889)仲春立」、下款直書二行,一為「布嶼西堡 褒忠論街 業戶張瑞隆敬題」,另一行字體較小,題字「裔孫台南縣參議員樹勳重修」。 匾額邊框四角以四十五度角斜向榫接,邊框所裝飾高浮雕捲草紋,與「地板」並非一體,應是以「仿浮雕」技法製作。本件匾額由張氏後人重修時,另增補一行豎寫題字,刻於長條形木塊之上,補嵌入匾額左側「業戶張瑞隆敬題」之旁。
- 〈馬鳴山鎮安宮觀音立像〉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雲林縣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日治時代後期馬鳴山自日本引入真言宗觀音像,從背光銘文可知原是大正至昭和時期日本佛教僧人水原堯榮所奉獻。 2、本件文物與日治時代後期日本推動皇民化運動有關,庄民為避免日本毀廟,故自日本迎請觀音供奉免除鎮安宮廢廟。 3、雲林縣目前已知唯二的日式觀音神像,另一件位於土庫順天宮後殿。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觀音立像,木質,器表安金彩繪。立姿,頭戴寶冠,寶冠兩側裝飾垂帶,右手自然垂下並施予願印(布施印),左手持蓮枝淨瓶。觀音站立於仰覆蓮座之上,蓮座之下為圓座,圓座後壁陰刻「八番」二字,圓座之下為扁平方座,觀音後安置背光,背光呈修長火焰形,背光內層為圓形與長弧線框,外層裝飾繁密浮雕捲雲紋。紅外線所見立像背面朱書銘文: 本(?)淨院法譽道賢居士 薦(?) 真淨院貞譽妙賢大姉 願主親王院 水原尭榮
登錄民俗
- 〈馬鳴山五年千歲吃飯擔〉經雲林縣政府指定/登錄為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一)保存傳統吃飯擔民俗,歷史悠久規模盛大。 (二)民眾自主,普遍參與,提供餐飲展現人情味。 (三)具地方特色/兼具文化性與典範性。 (四)分享共食具凝聚在地民眾向心力功能。
- 〈馬鳴山五年千歲五年大科〉經雲林縣政府指定/登錄為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一)台灣重要王爺信仰活動,規模盛大且影響深遠。 (二)具有地方特色,與南部地區王爺祭典活動截然不同。 (三)「五年大科」科儀保存完整,內容豐富多元。
- 〈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經文化部指定/登錄為重要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一、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為當地春祈秋報之完成式,與同具文資身分的「馬鳴山五年千歲吃(食)飯擔」(實為上元祈安遶境),共同詮釋著馬鳴山及其香境五股14庄的歲時信仰文化。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二、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之內容多元複雜,可歸納出三大面向:五年千歲進香及請王儀式、馬鳴山鎮安宮三朝清醮(含龍船換班)、香庄遶境及迎送王儀式等,各有不同信仰意涵與文化意義。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 三、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信守先民遺俗,祭祀形態特殊,其表現形式及現今的傳承體現具備一定的傳統模式。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四、「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具有重大意義及高度文化代表性。牽動信仰圈幾近500香庄,形成雲嘉平原及濱海地區極為重要的民俗活動,蔚為一大人文景觀。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1款重要民俗登錄基準「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具文化生命力,持續傳承及實踐」。 五、馬鳴山及其香境五股14庄之參與社群,皆認同五年千歲大科之信仰儀式,並為其重要之社會生活實踐形式。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重要民俗登錄基準「參與實踐之地方、社群或族群認同其為社會生活或文化特色重要之一環」。 六、馬鳴山鎮安宮組織健全、經濟穩定,管理委員會態度積極、動能頗強,對於廟務及民俗之發展,頗有見地與理想。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款「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及文化表現形式」。 七、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對於保存維護民俗,深具熱忱與企圖心,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款「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及意願」。 八、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為出席說明會關係人多數認可,具保存者之代表性與適當性。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之條件。
登錄民俗個案的保存者紀錄
以下逐位出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另一份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與上方登錄民俗區塊列出的保存者名單不是同一份資料。
- 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為開放資料所載〈馬鳴山五年千歲吃飯擔〉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 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為開放資料所載〈馬鳴山五年千歲五年大科〉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 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為開放資料所載〈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一、馬鳴山鎮安宮組織健全、經濟穩定,管理委員會態度積極、動能頗強,對於廟務及民俗之發展,頗有見地與理想。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款「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及文化表現形式」。 二、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對於保存維護民俗,深具熱忱與企圖心,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款「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及意願」。 三、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為出席說明會關係人多數認可,具保存者之代表性與適當性。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之條件。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項
褒忠鄉的其他宮廟
褒忠鄉登記在案的宮廟共 16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