蜈蚣陣 臺南市
〈蜈蚣陣〉經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表演藝術
公告保存者:學甲後社集和宮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南市學甲區
公告日期:2016-01-06(府文資處字第1041267356B號)、2009-05-01(府文資字第0980102986號)
登錄理由
1.深具傳統藝術傳承價值與歷史地位,具備特殊藝能表現。 2.為學甲刈香必備之陣頭,完全人工扛抬,全台唯一。而龍頭鳳尾之蜈蚣陣,與其他地方之蜈蚣陣不同,具在地性與特殊性。 3.保存者因家傳承襲淵源,精通和能體現該項傳統藝術,並在學甲慈濟宮上白礁祭典中佔有重要地位。
歷史沿革
「蜈蚣陣」也稱「蜈蚣棚」或「蜈蚣閣」,本來是列屬藝閣的一種,但因宗教角色的關係,民間將它歸類於陣頭,只是它係不表演的陣頭,大致也是唯一不表演者。蜈蚣陣是由長塊木板所串接而成,左右可以活動,以便靈活遊行,上置椅座,由36至108座不等,下以人力肩扛或裝輪推動,行走間有如蜈蚣出現,百足爬行,所以也叫做「百足真人陣」,相傳「百足真人」就是「王爺」的開路部將。其故事:有一年,中國福建某地居民準備興建廟宇供奉王爺,沒想到動土時驚動了蜈蚣精,地方上從此不得安寧,王爺廟也無法如期完成,王爺盛怒之下,施展法力收服了蜈蚣精,蜈蚣精因此成為王爺的部將,時常代表王爺出巡,後來終於得道升天,成為「百足真人」。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這一案的保存者
學甲後社集和宮為開放資料所載〈蜈蚣陣〉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團體
依2009年公告無認定理由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並具代表性;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