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朝天宮
北港朝天宮位於雲林縣北港鎮,主祀天上聖母(聖誕農曆三月廿三),可線上求籤解籤。清康熙33年(1694)臨濟正宗第34代樹璧和尚自福建湄洲朝天閣迎請媽祖金身來台,於笨港建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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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朝天宮線上求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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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的職司是航海、漁民、救苦救難。
沿革
創建 清康熙33年(1694)
清康熙33年(1694)臨濟正宗第34代樹璧和尚自福建湄洲朝天閣迎請媽祖金身來台,於笨港建廟。1730年改稱「天后宮」,1775年大修,1812年改稱「朝天宮」,日治1907至1912年由陳應彬主持大規模重建。1985年列二級古蹟,1997年改制為國定古蹟。
主要祭典 農曆三月廿三日天上聖母聖誕為春祭;農曆三月十九、二十日「北港迎媽祖」遶境規模最盛。
文化資產身分
- 〈國定古蹟-北港朝天宮〉經公告為國定古蹟。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個案內容(國家文化資產網原文)
歷史沿革北港朝天宮,俗稱北港媽祖廟或天后廟,位於昔時外九莊笨港街,今日北港之市區中央,坐北朝南。詳細地址為雲林縣北港鎮光民里中山路178號。北港朝天宮之肇建,源自施琅平臺之後康熙三十三年(西元1694年)三月,由佛教臨濟宗第三十四代禪師樹璧和尚從中國福建湄洲朝天閣恭奉天后聖母神像,在當時臺灣諸羅笨港登陸,移民請留下住持,樹璧和尚遂成為第一代的開山住持。乾隆十六年(西元1751年),朝天宮進行首度整修。到了乾隆四十年(西元1775年),笨港縣丞薛肇熿見廟貌窄小,樑桷損毀,於是捐俸倡議重修,並由陳瑞玉、王希明、蔡大成等董事集資,鳩工改建成巍峨寬闊的廟宇。目前第三進觀音佛祖殿前的蟠龍石柱便是當時留下的遺物。咸豐以前,朝天宮又歷經三次重修,其中較重要的是道光十七年(西元1837年),此次修建還留有福建水師提督王得祿的獻匾和泉郊新德泰號敬獻的「雙龍戲珠」御路。一般的御路多刻中坐單龍,而位於五星祠前的這方御路,卻雕形象生動活潑的升龍與降龍,是非常少見的實例。咸豐五年(西元1855年),朝天宮的配置做了較大的改變,在這次重修中,除整修各殿外,又增建供奉聖父母及兄姊的後殿,使全廟成為一座四進的縱深式殿宇。全部工程計費四年半時間,直到咸豐九年(西元1859年)才算完成。明治三十八年(西元1905年),嘉義大地震,朝天宮正殿及拜殿被毀,北港街長蔡然標倡議重建,聘大木匠陳應彬主修,工程在四年後展開,到了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竣工,成為今天富麗堂皇的規模。
室內特徵朝天宮之建築屬福建系統,為一宮殿式之建築,全建築佔地將近千坪。殿宇分為四進,宮前一廣場,地面鋪石,四面圍繞石牆,設有正、左二、右二共五個出入口,正面入口兩側置有一對石獅。二進正殿,又稱聖母殿,建在高達七十公分的臺基上,殿內分為前後兩段,屋頂前為捲棚式,後為硬山式,二間裡簷相近,間設水漕連結而成。
指定理由具有保存價值
評定基準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公告標的以個案名稱所載範圍為準。
年度祭典
以下為北港朝天宮向內政部登記的年度慶(祭)典。農曆日期為廟方登記值,括號內國曆為下一次對應日期。
- 農曆三月十九(國曆 4/25)北港朝天宮迎媽祖每當到了農曆三月十九上午,大家都在等著廟口起馬炮點燃,燃後蹦的一聲,繞境隊伍開始出發了,漸漸的北港街頭鞭炮聲四起,廟會遶境就此正式已經開始!夜晚街道上可見家家戶戶都會用辦桌的方式來邀請遠方親友一同慶賀媽祖聖誕!廟會期間,沿路上可見每家每戶都準備好香案、水果和金爐來恭迎媽祖聖駕。從農曆十九日至二十三日媽祖聖誕當天,街道上不只有陣頭遶境的活動,還有真人藝閣遊行!目前真人藝閣在台灣已經是越來越少見,北港藝閣數量目前是全台數量最多的藝閣遶境。同天:北港莊儀團千耳眼爺公

建築特色
整體而言,朝天宮建築物在大木構造、裝飾、雕刻、彩繪、剪黏以及泥塑陶藝方面均相當繁複,表現出傑出的施工技術。
保管的指定・登錄古物
- 〈北港朝天宮萬年香火爐〉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本件文物與重要民俗「北港朝天宮迎媽祖」以及其他縣市登錄之民俗有關,是刈火上重要的神聖器具。 2、捐獻者「深滬弟子」所指為泉州晉江東南泉州籍弟子,反映北港朝天宮以泉州籍信徒為主的時代背景。 3、本款香爐為蚰龍耳爐,台灣其它有年款者多為日治時代文物,本件不僅為咸豐年款,且尺寸甚大,相當罕見。 4、本件萬年香火爐鑄造銘文屬訂製,與台灣其它傳世宣爐採後刻款的訂購方式不同。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圓形銅爐、爐蓋把手做成蝙蝠造型,正面浮雕萬年香火四字,背面則刻有朝天宮,並落款「咸豐丁巳年年吉旦」「深滬弟子翁載恭、王源炉、翁長興、黃懷抱仝扣」並以書卷「卍字不斷」紋裝飾。
- 〈北港朝天宮進香旗(光緒拾玖年款)〉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本件進香旗信徒來自於新竹縣竹北二保(新埔),反映清領晚期客籍信徒前往北港進香的歷史。 2、旗上的「保」一般屬於清領早中期寫法,通常清領晚期「保」稱「堡」,因此該旗反映清領晚期仍有稱「保」的事實。 3、旗面為三角形布,旗上有錫製葫蘆旗頭、錫香火牌、牛鈴等,反映清領晚期台灣進香旗的形制。 4、目前台灣早期進香旗年款以日治時期至二戰後時期為主。本旗墨書有光緒拾玖年,為台灣少數有清代落款之進香旗。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劍帶:大清光緒拾玖年 癸巳歲 春季三月 日敬立 香旗 合家(平)安 名款:臺北府新竹縣 竹北二保 新埔 大旱坑庄 信士官阿康 合家敬奉 附件:錫製葫蘆旗頭、錫香火牌、銅牛鈴(各一)
- 〈北港朝天宮進香旗(光緒拾陸年款)〉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本進香旗落款顯示來自於寶斗(北斗)信徒,反映清領晚期中部信徒前往北港進香的歷史。 2、旗面為三角形布,旗上配錫製葫蘆旗頭、錫香火牌,形制完整。 3、目前台灣落款進香旗以日治時期至二戰時期居多,本件進香旗為光緒年款,具有稀有性。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旗面:天上聖母/紅底藍字(繡款)/藍布邊/劍帶 年款:光緒拾陸年 歲次庚寅 閏貳月二十九日 信士李陳山 敬奉 下側:宝斗六鄰十四?(疑為近代以簽字筆書寫) 附件:錫製葫蘆旗頭、錫香火牌 (各一)
- 〈北港朝天宮進香旗(道光貳拾陸年款)〉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1、本進香旗來自合水莊,屬於清領時期竹塹堡南廂之一;而信徒「陳阿招」之名不排除是客家籍人名。 2、旗面為三角形布,旗頭為葫蘆型,墨書寫在旗布桿上,反映台灣清領中後期進香旗標準形制。 3、目前該面進香旗為台灣現存已知年代最早的進香旗之一,具有稀有性以及時代意義。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紅色三角旗滾藍邊,旗管處書寫「大清道光二十六年歲次丙午貳月往北港進香南廂堡下合水庄沐恩弟子陳阿招奉」
- 〈北港朝天宮祖媽轎〉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一)是目前國家指定重要民俗「北港朝天宮迎媽祖」之祖媽轎。 (二)曾於大正年間赴嘉義參加第二回南部物產共進會,獲紀念賞牌。 (三)由北港朝天宮祖媽會會長發起捐款,集北港郊行財力集資完成,見證北港地區日治時代的經濟實力。 (四)本件神轎由台灣最重要漳州派代表大木匠師傅陳應彬等設計製作,在工藝表現上可謂翹楚。 (五)六角造形神轎,在台灣傳世古神轎中具有其獨特性。 (六)結合北港朝天宮歷史、藝術、人文發展。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北港朝天宮祖媽會(金順盛)相傳成立於1910年(明治43年)年前後,為迎請祖媽出巡,當時會長許致集十二家郊行之捐款,禮聘當時正在北港朝天宮主持改建工程的陳應彬設計雕刻此轎,以祖媽像的尺度量身訂做,費時三年,約在1912年(明治45年)完工。 神轎曾於1915年(大正4年)以「參考品(提供其他業者參考的展示品)」資格送往嘉義參加第二屆南部物產共進會,獲得「記念賞牌(參考品之優秀者)」,該獎牌為目前見證神轎歷史的佐證資料之一。 神轎製作上極為精緻。有別有朝天宮既有四邊形轎子,轎身選擇以構造難度甚高的六角形施作。兩根轎棍懸吊四個支點,如何平穩的吊起六角形的重物,且讓搭接處不至於分離,為承作司阜必須解決的問題。神轎立面依常見的寺廟建築形制作分割,包含轎頂、轎身、轎裙、轎腳等,各作精緻的雕割,基本上無一處簡化者,就連轎棍都施以金屬構件包覆,其用心程度可見一般。轎身鑿花與木雕中更含有陳應彬著名的螭虎團字「北港朝天宮」字樣,媽祖座前鑲有四海龍王的木雕像,周圍環繞二十四司,象徵眾神共隨媽祖出巡,彰顯媽祖地位之尊榮,實屬台灣傳統工藝大成表現。 在1960年代第二代六角祖媽轎完成之前,此神轎均是北港朝天宮媽祖遶境最重要的神聖核心與視覺焦點。 (蔡侑樺老師提供)
- 〈北港朝天宮「慈雲灑潤」匾〉經指定/登錄為一般古物,登錄資料所載保管者為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指定・登錄理由(公告原文)
(一)作為北港朝天宮與嘉義地區信仰交流的證明。 (二)該匾由台灣巡撫劉銘傳上奏光緒皇帝賜匾,相關文獻見於《清實錄》、《起居注》、《雲林采訪冊》,具有明確史料價值。 (三)見證清廷如何透過媽祖信仰治理台灣的具體物證。 (四)就匾額工藝技法、書法風格以及御璽作風,皆反映清代風格。 (五)在台灣現存少數媽祖御匾中,來歷清楚可考匾額之一。
綜合簡述(個案原文)
1.本匾現懸掛於正殿神龕上方東側。 2.1886年(光緒12年)嘉義地區發生旱災,嘉義縣地方官民迎北港媽祖祈雨有成,由劉銘傳奏請光緒皇帝賜匾。 考證文獻: 1887年(光緒13年)2月《大清德宗景(光緒)皇帝實錄》卷239對於「慈雲灑潤」一匾的記載:「乙亥,以神靈顯應,頒福建臺灣嘉義縣城隍扁額曰「台洋顯佑」,龍王廟扁額曰「海嵎昭靈」,天后宮扁額曰「慈雲灑潤」。」 1887年(光緒13年)《清代起居注冊(光緒朝)》2月14日條記載:「諭旨劉銘傳奏神靈顯應,懇頒匾額一摺,福建嘉義縣城隍廟、龍神廟及笨港天后宮均著靈應,上年,該縣地方自春徂夏雨澤愆期田禾枯槁,經該官紳詣廟虔禱,甘霖立沛,歲獲有秋,實深寅感,著南書房翰林,恭書扁額各一方,交劉銘傳,祇領飭屬,分詣懸挂,以答神庥。」 倪贊元1894年(光緒20年)《雲林採訪冊》一書中記載:「光緒12年嘉邑大旱,知嘉義縣事羅建祥屢禱不雨,適縣民自北港迎天后入城,羅素知神異,禱之,翌日甘霖大沛,四境霑足,轉歉為豐,詳經撫部院劉公具題,蒙御書「慈雲灑潤」四字。今敬謹鈎摹,與嘉慶年所賜(神昭海表匾)共懸廟庭。」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10年(明治43年)《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報告 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二卷上》「斗六廳北港街朝天宮ノ來歷」一文,記錄有1886年(光緒12年,原書作光緒13年)嘉義地方大旱,經迎聖母祈雨後有成,光緒帝賜匾「慈雲灑潤」之事項,並備載掛匾祭文曰:「國家茂膺景命,懷柔百神,祀典俱陳,罔不祗肅。若乃旱魃為災,黎民因之壅望神靈有應,雨澤由是霑濡,禱賽甫臨,恩膏霈下,惟神鍾靈海島,綏奠臺疆,昔藉明威,豐年有慶。今懸匾額,德惠長存,凡茲冥佑,豈曰人謀,用事敬修祀事,溪芼可薦、稷黍惟馨。神其佑家邦,永著朝崇之戴;眷茲億兆,益宏利賴之功。惟神有靈,尚克鑒之。」 杉山靖憲1916年(大正5年)《台灣名勝舊蹟誌》成書之時,同樣記載向媽祖祈雨及光緒帝賜匾北港朝天宮「慈雲灑潤」匾之事項。
登錄民俗
- 〈北港朝天宮迎媽祖〉經雲林縣政府指定/登錄為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一)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暨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之第1至項之基準。 (二)活動具指標性、傳統性、地方性(陣頭全由地方性團體參與)、歷史性、文化性、典範性,且保存團體適任該項民俗及有關文物保護工作。
- 〈北港朝天宮迎媽祖〉經文化部指定/登錄為重要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一、歷史傳承悠久,民眾對媽祖信仰向心力強且認同度高,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1目:「風俗習慣之歷史傳承與內容顯現人民生活文化典型特色者」之指定基準。 二、保存傳統藝閣陣頭展演,炸虎爺、吃炮等習俗亦具特色,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2目:「人民歲時重要風俗、信仰、節慶等儀式,顯示藝能特色者」之指定基準。 三、自清代盛行迄今,南巡南港、北巡新街,為地方富歷史源流之盛事,陣頭儀仗甚具地方特色,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3目:「民俗藝能之發生與變遷,其構成上具有地方特色,且影響人民生活者」之指定基準。
- 〈北港進香〉經雲林縣政府指定/登錄為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一)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1)媽祖進香團數量居全國之冠,分靈遍布全球。 (2)各地民眾自主進香活動維護久遠。 (二)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 (1)全國最具代表性之媽祖進香目的地。 (2)北港進香產生之文學、藝術、俗諺、儀式多元且豐富。 (三)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1)北港進香歷史悠久且保留傳統進香儀式。 (2)朝天宮保存完整之北港進香相關文物、資料。
- 〈北港進香〉經文化部指定/登錄為重要民俗。國家文化資產網個案 ↗
登錄理由 1、 北港進香其信仰涵蓋全臺與離島地區,並遍及南非、北美、東北亞和東南亞等,宮廟與信徒持續不斷到北港進香,為臺灣媽祖信仰中具代表性的活動。具有重大意義及高度文化代表性。 2、 北港進香維持傳統進香儀式,包括貼香條、廟口參神、入廟安座、團拜、刈火、請火回駕、回鑾與合火等儀式。由朝天宮住持法師主持儀式,將朝天宮萬年香火爐的灰燼添入已升火的火缸內;而最終儀式是合火,將從朝天宮請回的香火與本廟的香爐合而為一。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具文化生命力,持續傳承及實踐。 3、 北港進香的文化傳統自清朝年間延續至今,由進香團自主自發延續進香活動,每年從各縣市前來的進香團約有數千團,具全國性、跨縣市的特色。信徒橫跨閩、客與平埔族群,並表現出其族群信仰、祭儀儀式與陣頭藝能等特色。參與實踐之地方、社群或族群認同其為社會生活或文化特色重要之一環。
登錄民俗個案的保存者紀錄
以下逐位出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另一份開放資料(保存者/保存團體),與上方登錄民俗區塊列出的保存者名單不是同一份資料。
- 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為開放資料所載〈北港朝天宮迎媽祖〉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 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為開放資料所載〈北港進香〉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 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為開放資料所載〈北港朝天宮迎媽祖〉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3款
- 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為開放資料所載〈北港進香〉的保存者。國家文化資產網保存者 ↗
開放資料所載內容(原文)
1、 北港朝天宮結合全臺宮廟、進香團及信徒香客,共同傳承北港進香期間各項文化傳統,各執事人員均熟知進香儀式相關知識與文化內涵,並能完整表述與執行。 2、 北港朝天宮長年戮力於進香文化的保存與延續,由進香延伸而出款待文化,與地方居民共同款待進香團的傳統,深具保存維護能力與意願。 3、 北港朝天宮為臺灣媽祖信仰代表性的宮廟之一,自清領時期以來持續傳承進香文化,為在地信仰文化重要傳承者,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媽祖的相關節日
以下節日與本廟主祀神有關,日期為神明或節日本身的日期,不是本廟的活動公告。
- 重陽節・祀神與做總忌祭祖農曆九月初九(國曆 10/18)
- 鹿耳門天后宮送迎神儀典(封印大典與迎喜神)農曆十二月廿四(國曆 1/31)
主辦民俗活動
北港鎮的其他宮廟
北港鎮登記在案的宮廟共 30 間,其中主祀天上聖母者 3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