粧佛在全臺有 9 件傳統工藝登錄個案,分布於雲林縣、臺南市、臺中市、嘉義市、屏東縣、桃園市、嘉義縣、彰化縣,公告保存者各不相同。開放資料另逐位載明了 20 位保存者的理由原文。
逐案的公告內容
粧佛 雲林縣
〈粧佛〉經雲林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陳明洲、丁宗華、林朝金、蔡炯容、林忠輝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雲林縣北港鎮、雲林縣四湖鄉、雲林縣虎尾鎮、雲林縣麥寮鄉
公告日期:2025-12-11(府文資二字第1143823705B)、2025-01-17(府文資二字1143805820B)、2021-04-30(府文資二字第1103810051B號)、2021-04-30(府文資二字第1103810051C號)、2018-11-14(府文資二字第1073811206A號)、2013-01-18(府文資字第1027400501D號)
登錄理由
1.兼具中國泉、福兩流派佛體粧佛特色。
2.技法精湛,兼擅木雕、泥塑。
3.粧佛技藝精通,具創新能力。
4.雕造本土神像,具地方特色
歷史沿革
神像是宗教祭祀的主體。台灣民間信仰的神祇十分龐雜,以神靈崇拜為主體的傳統宗教信仰,對於崇拜對象的形象塑造極為重視,因此也就帶動了神像雕塑工藝的發展。
製作神像的材質,包括木、泥、石、陶、紙、金屬等多種,但以木質佔絕大多數。神像的製作方式主要有木雕、紙紮、泥塑、脫胎等技法。製作木雕神像,一般通稱為「神像雕刻」,民間則稱為「刻佛仔」。
神像雕刻,不僅是台灣民間流傳時間最長、生命延續最久的一項古老傳統手藝,同時也是保存較為完整的一項民間藝術。素有「農業大縣」之稱的雲林縣,是台灣寺廟最多的地方之一。廟多神亦多,造就神像雕刻行業格外蓬勃興盛。民國五、六十年代,雲林縣民間各種技藝,從業人口最多的行業,「木雕類」的神像雕刻始終名列前茅。
臺灣的神像藝術在傳承與開創上,乃經歷了兩、三百年的發展而形成。兩、三百年前隨著移民由家鄉分香、分靈渡海而來,新家園安定之後,便聘中國唐山師傅雕刻神像奉祀,台灣第一、二代神像皆出自唐山師傅之手,台灣本土的神像雕刻師傅幾手全部來自中國福建的漳、泉、福三州的後裔,或者師溯其祖師必是來自這三個地方。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這一案的保存者
陳明洲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北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027400501D
1.兼具泉、福兩流派佛體粧佛特色。
2.技法精湛,兼擅木雕、泥塑。
3.粧佛技藝精通,具創新能力。
4.雕造本土神像,具地方特色。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陳明洲
丁宗華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四湖鄉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103810051
1.丁宗華先生具有木雕、彩繪、粉線雕等多方面工藝能力,具神像雕刻傳統手法精湛,並學習粉線、漆線技巧,從畫稿、雕刻、粉彩等皆兼擅包含入神式,粧佛過程皆可獨立完成。
2.丁宗華先生積極參與至學校及單位工藝推廣及教育,具有傳習的能力與意願
3.丁宗華迄今從事粧佛工藝已逾40年,並曾參與宮廟的神像修復與整修工作,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丁宗華
林朝金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虎尾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1103810051
1.林朝金先生對於打粗胚、細胚、開臉、底漆、粉漆、安金箔,及入神儀式等,均十分精通。
2.林朝金先生將技術傳承予下一代,有進一步傳習他人的力與意願。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林朝金
蔡炯容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北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文資二字第1143805820B
(一) 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表現形式:蔡炯容藝師16歲師從嘉義黃水臨學習粧佛技藝,後又兼及寺廟鑿花工藝,並結合二者,至今已累積50餘年經驗,熟悉泉州派與福州派技藝,充分掌握神像比例與神韻,更精通軟身媽祖神像雕塑技藝,熟知並能正確體現粧佛傳統工藝之知識、技藝與表現形式。
(二) 具備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蔡炯容藝師不僅具備粧佛傳統工藝之技藝,並有徒弟拜師學藝,且仍持續執業中,具備粧佛傳統工藝之傳習能力及意願。
(三) 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蔡炯容藝師從事粧佛傳統工藝逾50年,師承泉州派,人稱「容師」,作品數量多且傳布海內外,為粧佛傳統工藝文化脈絡下之適當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蔡炯容
林忠輝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雲林縣麥寮鄉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文資二字第114823705B
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傳統工藝保存者之認定,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表現形式:林忠輝司阜自民國73年(1984)國中畢業即正式拜師,向彰化明藝佛店丁金皮師父學習三年六個月出師。民國80年(1991)退伍後在麥寮開設聖藝神佛雕刻舖,至今已從業四十餘年,作品包括木雕、漆線及泥塑等多種技法,展現出雕刻的細膩與漆線工藝的精美。且其作品融合泉州派的樸實自然風格,並能充分展現法相莊嚴的特質;渠熟知並能正確體現粧佛工藝之知識、技藝與表現形式。
(二)具備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林忠輝司阜多年來致力於粧佛技藝的傳承,除曾收徒之外,三個兒子亦均願意先後加入其粧佛技藝之學習,並共同創作、參加展覽,頗受肯定;且其妻亦跟隨其從事彩繪,展現出代代相傳、闔家同心的境界。此外,他的技藝涵蓋雕刻、修復等多方面技能,符合文資保存者的技術要求,並具備傳習能力及意願。
(三)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林忠輝司阜之作品遵循十七道粧佛工序,展現地方信仰文化的特色,並延續泉州派技藝在臺灣之發展脈絡,符合「雕造本土神像,具地方特色」條件,為文化脈絡下之合適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 二、「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5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林忠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臺南市
〈粧佛〉經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蔡天民 (歿)、林貞鐃、黃德勝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南市中西區
公告日期:2016-07-22(府文資字第1050718743B號)、2016-01-06(府文資處字第1041267356B號)、2014-06-30(府文資處字第1030570896B號)、2012-07-10(府文資字第1010531992B號)
登錄理由
蔡天民:
1. 蔡天民藝師四代薪傳,且仍在執行該項工藝,一門深入神像技藝,工序完整,深具傳統風格,藝術性上為府城傳統妝藝術之代表,可有效保存傳承此項技藝。
2. 以棉紙包裹神像再加上黃土底之技法,極具特色。謹守妝佛固有工法,技法頗優,形體塑造保留泉州風格。泥塑神像以棉紙為外衣,製作以實體(紮腹)為之,亦見與泉州技法不同之特殊處。
3. 技法在傳統沿襲下,隨時空背景更迭而有因地制宜之調整,使技法呈現多元化。神佛雕風格以泉系為主,但工藝技巧與大陸泉州相比,具有在地性的風格。
林貞鐃:
1. 神像雕刻造型端雅精緻,工法細膩,姿態傳神,具有藝術價值;紙版頭盔帽飾,細緻美觀,富藝術性。
2. 雕刻技法細膩傳神,刀法及神像姿態講究,具有高度技巧表現,且保有府城福州派特有美感及黃土底、粉線技法,具有特殊性。
3. 福州派人樂軒為府城妝佛工藝重要脈系。藝師一脈傳承,保有家傳神像裝飾技法與特色,為福州派指標性藝師,且已傳承至第4代,具有地方流派特色。
黃德勝:
1. 本身具美學基礎,雕刻形式注入自己的巧思與現代美學觀念;作品神韻生動,雕工細緻,帶有糊紙意趣,刀法俐落、色彩活潑豐富,深具藝術性。
2. 工序堅持細坏完成後再加上動物膠、黃土底等傳統技法,且注重神像鬍鬚之長度、稀疏、厚薄,呈現特殊技法。
3. 師承「糊紙狀元」陳金永先生,是府城「閣派」的傳承人,融合泉州派與福州派的技法,具有臺南地方色彩,充分表現地方流派特色。
歷史沿革
三百多年前的漢人移民潮大多從中國沿海的福建、廣東等地渡臺而來。人民會從原鄉聘請匠師來臺雕刻一般用品與建廟和粧塑神佛像。因此,臺灣目前的雕刻師傅,幾乎全部都來自於福建的漳州、泉州、福州後裔,由於臺南市以泉州籍比例較高,自然影響宮廟、神像風格以泉州為主,同時原鄉的宗教信仰,如保生大帝、關聖帝君及郭聖王等也相當興盛。
臺南府城在宮廟興建日益蓬勃之際,造就出粧佛工藝的需求與市場,進而形成卓越的工藝技術和水準,由於臺南的傳統木雕工藝精巧,其中又多以神像雕刻為業,因此出現許多卓越的粧佛藝師。
到了日治初期,粧佛工藝在泉州、福州兩派的穩固拓展中到達高峰,1915年(大正4年)黃土水前往日本進行雕塑方面的研究,這是臺灣雕塑界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開始重視作品的內涵是否能傳達原創者之思維。促使國內匠師開始有自己的思維與想法,逐漸本土化,勇於創作自己的作品。
皇民化運動時期各地的寺廟慘遭合併、拆除,許多富有歷史意義及藝術價值的神像作品,付之一炬,這是臺灣粧佛工藝所遭受到的空前大災難,臺灣的粧佛界的匠師被迫歇業。
二戰後臺灣宗教信仰重新復甦,形成多元化的局面。隨著社會穩定、經濟繁榮,讓粧佛藝師能有更好的揮灑空間,而此時的臺南市粧佛工藝也開展出新氣象,藉由傳統與現代的交互影響,發展出相互加分的機制,臺南的粧佛藝師在特定的時空背景裡,製作出符合大眾精神文化價值觀的指標性作品,進而發展屬於臺南的粧佛工藝文化,即為數百年來發展迄今所逐步建立起來的在地特色。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這一案的保存者
蔡天民 (歿)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中西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文資字第1010531992B號
依2012年公告無認定理由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規定。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蔡天民 (歿)
林貞鐃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北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文資處字第1030570896B號
依2014年公告無認定理由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規定。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林貞鐃
黃德勝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南市安平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文資字第1050718743A號
依2016年公告無認定理由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條、第6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黃德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臺中市
〈粧佛〉經臺中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葉勇助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臺中市
公告日期:2015-02-10(府授文資遺字第1040016875號)
登錄理由
1.粧佛為臺灣民間傳統工藝之一,其技法繁複,包含泥塑、木雕及脫胎造像等,尤其脫胎造像技法已屬罕見,造型用色皆具藝術性。
2.保存者從事粧佛工作長達一甲子,粧佛技藝純熟,作品承襲福州派特色,於傳統粧佛技藝領域,有保存價值及重要地位,亦具地方性意義。
3.粧佛技藝兼具雕刻、脫胎造像漆藝技法,保存者能完整體現該項技藝,且具個人創作理念風格,具特殊性。
4.案經本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議審議,評定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等3項審查基準,值得登錄保存。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這一案的保存者
葉勇助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臺中市南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傳統工藝第011號
1.粧佛為臺灣民間傳統工藝之一,其技法繁複,包含泥塑、木雕及脫胎造像等,尤其脫胎造像技法已屬罕見,造型用色皆具藝術性。
2.保存者從事粧佛工作長達一甲子,粧佛技藝純熟,作品承襲福州派特色,於傳統粧佛技藝領域,有保存價值及重要地位,亦具地方性意義。
3.粧佛技藝兼具雕刻、脫胎造像漆藝技法,保存者能完整體現該項技藝,且具個人創作理念風格,具特殊性。
4.案經本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議審議,評定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等3項審查基準,值得登錄保存。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葉勇助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嘉義市
〈粧佛〉經嘉義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張瑞益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嘉義市西區
公告日期:2015-08-11(府授文資字第10451027715號)
登錄理由
1.藝術性:造型工法承傳福州彩塑藝術風格,佛像莊嚴且多元能呈現神韻藝術,深具藝術價值。
2.特殊性:具有修復能力,能與木雕神像做有機結合,呈現複合美感。
3.地方性:由福州師陳祿官、王智弘、蘇國亮一脈師傳,具有地方色彩。
歷史沿革
「粧佛」是傳統神佛像雕刻的一種技藝,其中結合了木雕、漆藝和彩繪等三種技藝。臺灣早期神像藝術風格多承襲中國福建、廣東沿海一帶。在清領時期大量移民來到臺灣,因族群不同,所需求的唐山師傅也不同,因此造成各族群間塑造出的神祇,在其造型跟體態也各有不同風格的差異顯現。泉州和福州兩派的粧佛工藝在日治時期的拓展到達高峰,受現代美術教育與西方美學薰陶,促使臺灣匠師開始思考融入自己的思維與想法,逐漸本土化,勇於創作自己的作品。19世紀末至20世紀前半葉,臺灣粧佛界代表性藝師包括林起鳳、林福清、林邦銓、陳祿官及陳駿檉等人,對臺灣神像藝術風格的形成與發展具有重要影響。
「粧佛」技藝保存者張瑞益1963年出生於嘉義縣溪口鄉。1995年開始向師承陳祿官的王智弘藝師學習,張瑞益運用業餘時間到王智弘店面學藝。1997年開始向師承自蘇文章(蘇文章師承陳祿官)的蘇國亮學藝。王智弘與蘇國亮的作品特色保有陳祿官系統的早期風格,形式較為傳統保守,人物沒有太大或較多的動作與姿勢。
登錄基準: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這一案的保存者
張瑞益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嘉義市西區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資第10451027715號
1.藝術性:造型工法承傳福州彩塑藝術風格,佛像莊嚴且多元能呈現神韻藝術,深具藝術價值。
2.特殊性:具有修復能力,能與木雕神像做有機結合,呈現複合美感
3.地方性:由福州師陳祿官、王智弘、蘇國亮一脈師傳,具有地方色彩。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3目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張瑞益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屏東縣
〈粧佛〉經屏東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林明棟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屏東縣萬巒鄉
公告日期:2025-05-20(屏府文保字第1148001408號)
登錄理由
(一) 粧佛為木雕與漆藝結合的傳統工藝,匠師先依據委託方需求選材、構圖,再雕出粗胚作為雛形,後經歷細修、打磨等步驟,以凸顯塑像線條。再以粉線塑形,並以堆、疊丶拉等工法「牽漆線」製作神像衣紋,考驗匠師的雕刻、上漆、彩繪手藝。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款「具藝術價值」。
(二) 台灣的粧佛技藝受中國影響頗深,以林明棟匠師為例,他師承唐山軒派系雕塑技藝,其師傅為民國11年來台的福州匠師唐文增。因此林明棟匠師的雕塑,也帶有福州派的寫實、立體特質。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3款「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三) 粧佛工藝除反映早期福建地區粧佛藝術的審美觀,在後續傳入台灣的過程中,也漸漸融合台灣當地民間信仰、風俗;部分工序如「入神」、「開光」中即包含宗教科儀 。 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款「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歷史沿革
「粧佛」為結合木雕與漆藝,以裝飾佛神像的工藝。粧佛起源於魏晉南北朝;至清代,隨著中國東南方移民渡台,而將信仰與工藝帶至台灣。而當移民的生活漸穩定、信仰需求增強,也開始聘請閩南一帶的粧佛匠師渡海來台,部分匠師留於台灣發展,對台灣粧佛技藝有重要影響。經過閩南粧佛匠師的師承,清末至日治時期,台灣本土粧佛匠師興起,台南、雲林等地皆有粧佛名師。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林明棟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屏東縣萬巒鄉
(一) 林明棟司阜生於民國43年,民國55年開始學習神像雕刻,先跟隨潮州永美佛店的魏永發司阜學習,後隨來自福州的唐文增司阜習藝。學成後承接臺灣各大廟宇雕塑工作, 包括東港鎮海宮、基隆獅球嶺平安宮等,工藝資歷近一甲子,技藝精湛。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款「熟知並能正維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
(二) 林明棟司阜不僅是出色的雕刻家,也是傳統工藝的傳習者,其手下培養出林明期、陳榮裕、藍偉文、房錦良、柯豐富等眾多工藝師。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款「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
(三) 台灣社會歷經1960年代經濟發展、產業結構改變,粧佛工藝逐漸失傳。林明棟司阜具多年粧佛經歷,有深厚的工藝基礎;也具備傳習意願及能力。符合傳統工 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林明棟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桃園市
〈粧佛〉經桃園市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吳政男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
公告日期:2026-01-07(府文資字第11403719271號)
登錄理由
1.具有藝術價值:粧佛技法繁複,融合木雕、粉線、安金、彩繪等工藝技藝,深具藝術價值。
2.具時代或流派特色: 臺灣粧佛可分為福州、泉州及漳州三派,不同派別匠師,在神像形式及風格皆有多元風貌,各具特色。
3.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造型用色因派別、師承、地緣關係等具多樣性,而各派別在各地亦發展出不同風格差異,反映地方審美觀。
4.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粧佛作品以祭供神明雕像為主,為融合神像雕刻及宗教儀式之工藝,表現民間傳統信仰之豐富樣貌及地方特色。
歷史沿革
粧佛,是一種結合雕塑、漆藝與彩繪的技藝,並應用於神像製作的傳統工藝,神像製作方式包括木雕、泥塑和脫胎等。臺灣粧佛以泉州派、福州派及漳州派為主要流派,不同派別匠師在神像風格與形式表現上各具特色,形塑傳統神像雕刻之多元風貌。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生活特色並具代表性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2條第1、2、3、4款登錄基準、及第4條第1、2、3款認定條件。
這一案的保存者
吳政男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桃園市桃園區
1.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吳政男師承福州求真派粧佛工藝,深諳各項粧佛知識、技藝工序及表現形式,技法精熟、工法細膩、比例允當、姿態傳神。
2.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除於工作室新作神像外,同時於學校教授木雕課程,具教學熱忱及經驗,並具傳習能力與意願。
3.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福州求真派為臺灣北部粧佛工藝重要脈系,為福州派指標性派別,保存者從事粧佛工藝已逾四十年,延續福州派粧佛技藝,並持續於粧佛技藝積極突破,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吳政男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嘉義縣
〈粧佛〉經嘉義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蘇國亮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嘉義縣六腳鄉
公告日期:2025-08-05(府授文資字第11402019811號)
登錄理由
1.具有藝術價值:神像整體結構比例合理、神韻生動、衣褶自然、肌理線條優美,深具藝術性。
2.具時代或流派特色:承襲福州派之風格與技藝傳承,具流派特色。
3.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粧佛工藝集雕刻、泥塑等傳統技藝,表現傳統信仰之美學。
歷史沿革
粧佛是傳統神像製作的傳統工藝,包含木雕、泥塑等技藝,表現傳統信仰之豐富樣貌。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蘇國亮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嘉義縣六腳鄉
1.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承襲自福州派廬山軒之工藝體系,熟稔粧佛工藝之工序、工法及表現形式,技藝精湛細緻。
2.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設立工作室,授徒多名,對粧佛工藝傳承具使命感。
3.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延續福州派粧佛技藝呈現,從事本項工藝已逾40年,對傳統工法與材料之運用熟悉、技藝純熟。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蘇國亮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彰化縣
〈粧佛〉經文化部公告為重要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施至輝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彰化縣鹿港鎮
公告日期:2018-01-10(文授資局傳字第10730004691號)、2011-08-25(會授資籌三字第10030064432號)
登錄理由
一、粧佛是融合神像雕刻及宗教儀式之工藝美術,表現傳統信仰之豐富樣貌,並顯示民間藝術之特質。
二、台灣粧佛可略分為福州及泉州二派,其中泉州派神像雕刻於鹿港之發展尤重寫意,多為子傳父業,嚴守祖傳古法,在藝術表現呈現其特殊性。
三、保存者施至輝先生師承其父「神刀施禮」以泉州傳統雕法,堅持以傳統神像樣式創作,允稱為泉州派藝師中之翹楚。
歷史沿革
「粧佛」是製作神像的傳統技藝,結合木雕與漆藝,鹿港施家傳承「泉州派」粧佛技法,由施修禮、施至輝傳至施世曈如今已三代,泉州派注重比例、佈局,作風較細膩典雅。
登錄基準:反映古昔常民生活形態或娛樂類型,並在藝術或藝術史上具有重要價值者;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並在藝術或藝術史上具有價值且瀕臨失傳者;傳統技藝或藝能,其結構技法,表現特別優秀,並在全國具有領先地位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這一案的保存者
施至輝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鹿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第拾伍-001號
一、粧佛是融合神像雕刻及宗教儀式之工藝美術,表現傳統信仰之豐富樣貌,並顯示民間藝術之特質。
二、台灣粧佛可略分為福州及泉州二派,其中泉州派神像雕刻於鹿港之發展尤重寫意,多為子傳父業,嚴守祖傳古法,在藝術表現呈現其特殊性。
三、保存者施至輝先生師承其父「神刀施禮」以泉州傳統雕法,堅持以傳統神像樣式創作,允稱為泉州派藝師中之翹楚。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施至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重要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
粧佛 彰化縣
〈粧佛〉經彰化縣政府公告為傳統工藝
公告保存者:林新發、吳清波(歿)、吳翔宇、施至輝、柯錦中、施世曈 開放資料所載所在地:彰化縣彰化市、彰化縣鹿港鎮、彰化縣埔心鄉
公告日期:2021-05-11(府授文戲字第1100164145號)、2021-02-24(府授文戲字第1100058043C號)、2021-02-24(府授文演字第1100058043B號)、2020-06-12(府授文演字第1090195673D號)、2018-12-10(府授文演字第1070431225號)、2016-08-02(府授文演字第1050246512B號)、2009-11-06(府授文演字第0980252499號)、2009-07-06(府授文演字第0980001979號)、2009-07-06(府授文演字第0980001978號)
登錄理由
1.師承泉州派天竺國粧佛工藝,深諳各項粧佛技藝、工序及表現形式,無論木雕、漆線、安金、彩繪等技法均相當精熟,神像姿態沉穩,神情生動、漆線流暢。
2.兼擅泥塑粧佛,工藝細緻,熟知泥塑知識及文化表現形式。
3.除新作外亦承接神像修復,延續泉州派粧佛技藝呈現,具傳習能力與意願,為粧佛工藝之適當保存者。
歷史沿革
粧佛專指為神佛像雕刻,為木雕與漆藝結合的傳統工藝;專業的雕刻工匠稱為粧佛師。粧佛多為家傳技藝,大都只傳給自家子姪,不外傳。
粧佛的製作過程相當隱密。從開斧到完成後的開光點眼,每個階段都須遵守既定的規範,並適時舉行宗教儀式。
(一)開斧:以擲茭(博杯)的方式取得神明答應雕刻分身的聖杯,再由粧佛師傅、擇日先生或神明指定的良辰吉日來舉行開斧儀式。儀式過後從此,佛師在整個粧佛過程必須進行齋戒。
(二)打粗坯:粗略雕出神像的大致架構,是為粗胚。
(三)細坯修光:粗胚除臉部之外,將全身的細部修成完整樣貌,並以砂紙將表面磨至光滑。
(四)開面:雕出五官表情。
(五)打底漆:刷上底漆,以修補木頭的毛細孔、填補凹痕。
(六)入神:透過入神儀式,祈求神明將神力注入雕像內。多在牽線、安金與彩繪之前舉行。
(七)牽粉線(牽線):用漆線(泉州派)或粉線(福州派)勾勒出服飾線條。
(八)粉面開眼:塗上臉部、手腳的顏色,並畫出五官。
(九)上彩繪:將衣飾塗上顏色
(十)栽鬚:以塑膠毛、動物毛或蠶絲為鬍鬚,先在神像鑽小洞、填入黏膠,再一一將鬍鬚塞入細洞。
(十―)安金箔(安金):在神像表面貼覆金箔。
安金之後,整個粧佛過程才告結束。雕刻好的佛像尚須舉行開光點眼的儀式,才能接受人們的供奉。
臺灣的粧佛技藝源自中國福建,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本地粧佛師興起。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遷臺的二十多年是粧佛業的全盛期,鹿港、臺南的名師輩出。臺灣還保有這項傳統技藝,但因顧客減少,也面臨失傳的危機。
登錄基準:具有藝術價值;具時代或流派特色;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款
這一案的保存者
林新發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彰化市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20210617000002
1.師承泉州派天竺國粧佛工藝,深諳各項粧佛技藝、工序及表現形式,無論木雕、漆線、安金、彩繪等技法均相當精熟,神像姿態沉穩,神情生動、漆線流暢。
2.兼擅泥塑粧佛,工藝細緻,熟知泥塑知識及文化表現形式。
3.除新作外亦承接神像修復,延續泉州派粧佛技藝呈現,具傳習能力與意願,為粧佛工藝之適當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林新發
吳清波(歿)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鹿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演字第0980252499號
吳清波粧佛工藝隸屬泉州派小西天第五代傳人,獨樹一幟的風格,精於融合宗教與藝術於一體,其雕刻外之漆線工藝最具代表性,民國76年(西元1987年)榮獲民族藝術薪傳獎肯定,符合傳統藝術登錄基準,值得登錄為本縣「傳統藝術」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及第6條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吳清波(歿)
吳翔宇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鹿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演字第1090195673D號
1.吳翔宇先生為小西天第六代傳人,對神像製作從選料、粗胚、細胚、磨光、底漆、入神、彩繪、漆線、安金、 開光、 安座等工序皆可獨立完成,且神像造形秀雅、雕工精美、漆線細密繁複,除極具藝術價值外,亦彰顯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
2.對粧佛工藝深具使命感,基於保護及傳承粧佛技藝,深具傳承意願,也富能力為該項適當的保存者。
3.「小西天」粧佛工藝源自清道光年間,歷史悠久、傳承有序,為鹿港百年歷史之商號,師承脈絡清晰,亦具在地文化脈絡。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款暨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吳翔宇
施至輝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鹿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演字第0980252499號
本省神像雕刻,以彰化鹿港最具代表性,並以泉州派細膩幽雅聞名,其中「神刀」施禮為代表人物,臺灣地區傑出的粧佛名家施至輝先生,承接父親技藝真傳,作品兼具木雕、漆藝、信仰科儀,精緻優美,神采奕奕,極具藝術性價值。民國83年(西元1994年)榮獲民族藝術薪傳獎。
已投入斯藝一甲子,技藝精湛,功夫紮實深厚,其開臉非常優美,尤以細膩的漆線雕,走出自己的一條路,為傳統木雕神像,塑造出不同風貌。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施至輝
柯錦中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埔心鄉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演字第1050246512B號
1.掌握粧佛工序、工法、科儀之全項技能,漆線相當細緻,色彩的飽和度及華麗的配色均具藝術性。
2.粧佛技藝源自泉州彰化西佛國粧佛工藝,技法細膩、技能特殊,應予保存。
3.柯老師之粧佛屬彰化西佛國泉州派工藝,尤其在漆線表現最具特色。
4.精通並體現粧佛工藝之全項技能,並致力保存傳統技法,且不斷突破自我創作。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1、2、3目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柯錦中
施世曈為開放資料所載〈粧佛〉的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類型:個人 開放資料所載登記地:彰化縣鹿港鎮 開放資料所載文號:府授文戲字第1100164145號
1.出身傳統木雕及粧佛世家,傳承自李世順、施禮系統之粧佛工藝體系,並師承其父施至輝。自幼觀察祖父及父叔輩從事粧佛工藝,承襲泉州體系粧佛技法,熟知粧佛各項技藝、工序及表現形式。
2.熟練泉州派體系之木作、捏塑、彩繪、牽漆線、宗教科儀等各項粧佛技法,堅守傳統工藝。粧佛技藝嫻熟、優秀神像比例、架式、裝飾、漆線、安金、入神均能精到。
3.熟知粧佛工藝且能正確體現,作品亦曾參加工藝聯展,並主持《禮藝輝揚—施修禮、施至輝藝師粧佛保存紀錄》計畫,具傳承意願及能力,為粧佛工藝之適當保存者。
開放資料所載基準: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與文化表現形式;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法令依據:<<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暨第4條第1、2、3款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的保存者施世曈
國家文化資產網〈粧佛〉(傳統工藝)
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開放資料・傳統工藝